宿松縣人民檢察院

宿松縣人民檢察院

宿松縣人民檢察院於1978年10月恢復重建,當時有檢察幹警18人,司法警察2人,其他工作人員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松縣人民檢察院
  • 時間:1978年10月
  • 國家:中國
  • 地點:宿松縣
1979年3月,內設刑事檢察科、法紀檢察科和辦公室。1981年4月增設經濟檢察科,1985年2月增設監所檢察科,1989年4月增設控告申訴檢察科,負責刑事控告檢察、刑事申訴檢察和刑事賠償。1992年4月撤銷經濟檢察科,設立反貪污賄賂工作局。1998年4月,經中共宿松縣委批准,施行《宿松縣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政工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檢察科、檢察技術科、審查批捕科、審查起訴科、控告申訴檢察科,反貪污賄賂工作局改稱反貪污局,升格為副科級。2002年12月17日施行縣委批准的《宿松縣人民檢察院機關改革方案》,審查批准逮捕科改稱偵查監督科,審查起訴科改稱公訴科,撤銷法律政策研究室,法紀檢察科改稱瀆職侵權檢察科。2006年7月瀆職侵權檢察科升格反瀆職侵權局。
宿松縣人民檢察院現有內設機構10個,人員編制59人,實有人員52人,其中檢察員40人,書記員2人,司法警察3人,其他人員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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