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預備立憲先行厘定官制諭

宣示預備立憲先行厘定官制諭

宣示預備立憲先行厘定官制諭是在清廷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前後,國內要求實行立憲政體的呼聲日上雲霄,經過慈禧對立憲政體的"考察"和廷臣會議,清廷決定實行立憲政體,並決定從官制改革著手。1906年9月1日(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頒發了此諭:《宣示預備立憲先行厘定官制諭》,又名:《宣示預備立憲諭》。這被視為是大清立憲改革運動的開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示預備立憲先行厘定官制諭
  • 時間:1906年9月1日
  • 又名:《宣示預備立憲諭》
  • 意義:大清立憲改革運動的開始
詳細內容
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軍諭)
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內閣奉上諭: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崇熙皇太后懿旨,我朝自開國以來,列聖相承,謨列昭垂,無不因時損益,著為憲典。
現在各國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勢,而我國政令積久相仍,日處阽險,憂患迫切,非廣求智識,更訂法制,上無以承祖宗締造之心,下無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國考察政治。
載澤等回國陳奏,皆以國勢不振,實由於上下相暌,內外隔閡,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衛國
而各國之所以富強者,實由於實行憲法,取決公論,君民一體,呼吸相通,博採眾長,明定許可權,以及籌備財用,經畫政務,無不公之於黎庶。又兼各國相師,變通盡利,政通民和有由來矣。
時處今日,惟有及時詳晰甄核,仿行憲政,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以立國家萬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規制未備,民智未開,若操切從事,塗師空文,何以封國民而昭大信。
故廓清積弊,明定責成,必從官制入手,亟應先將官制分別議定,次第更張,並將各項法律詳慎釐訂,而又廣興教育,清理財務,整飭武備,普設巡警,使紳民明悉國政,以預備立憲基礎。
著內外臣工,切實振興,力求成效,俟數年後規模粗具,查看情形,參用各國成法,妥議立憲實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視進步之遲速,定期限之遠近。著各省將軍、督撫曉諭士庶人等發憤為學,各明忠君愛國之義,合群進化之理,勿以私見害公益,勿以小忿敗大謀,尊崇秩序,保守平和,以豫儲立憲國民之資格,有厚望焉。
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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