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成立於2001年7月4日,為市政府正處級派出機構,2007年與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合署,2012年與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以及對辦理的服務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 成立日期:2001年7月
  • 服務宗旨:勤政,為民,廉潔,高效
簡介,內設機構,機構職能,服務宗旨,地址,

簡介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成立於2001年7月4日,為市政府正處級派出機構,2007年與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合署,2012年與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以及對辦理的服務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內設機構

政務服務中心內設辦公室、綜合科、政務公開科和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科四個職能科室。核定行政編制12名,單位領導職數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其中:科長(主任)4名、副科長1名。科級非領導職數2名,其中: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現有領導一正三副,工作人員13人,辦公面積7000多平方米。
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64個市區直單位109個服務視窗,629個服務項目(其中市直484個,區直145個),工作人員220人。其中市直單位39個,27個部門獨立設定視窗,12個部門進入綜合視窗; 區直單位23個,15個部門獨立設定視窗,8個部門進入綜合視窗。宣州區政務服務中心(投資服務中心)整建制進駐。同時還設立了“市政務服務中心房地產分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道路運輸管理分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車輛管理分中心”和“市政務服務中心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機構職能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各類招投標交易監督管理制度;
2、負責各項招投標管理辦法、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3、負責辦理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檔案、評標報告及施工契約備案;
4、負責做好標後的監督管理並督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規行為;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各視窗的各項業務工作;
2、負責並聯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
3、負責進駐視窗的場地安排、設備配置及視窗人員的業務培訓;
4、負責進入“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和對項目辦理過程進行監督;
5、負責做好業務數據的審查、統計與分析;
6、負責“中心”機關效能建設,受理對視窗及其工作人員的有關投訴事件;
7、負責信息網路管理、各類信息發布和計算機管理;
8、協助辦公室做好對“中心”各視窗及其人員的考核評比;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政務公開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
2、負責市長熱線電話的接聽、記錄,並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或相關部門反饋有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中心”各類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中心”各視窗及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
3、負責印簽的保管和規範使用;
4、負責“中心”黨務、文秘、宣傳、保密、安全、衛生、檔案管理;
5、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和會議記錄;
6、負責“中心”工作人員的政治學習、人事、工資和財務;
7、負責“中心”辦公採購、資產管理、車輛調度等後勤保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服務宗旨

政務服務中心堅持以“勤政、為民、廉潔、高效”為服務宗旨,把民眾“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最高標準,按照“進一個門辦好,交規定費辦成,在承諾日辦結”的運行方式,實行服務內容、辦事程式、申報材料、承諾期限、收費標準“五個公開”和即時辦理、承諾辦理、聯辦辦理、報批辦理、禁辦答覆“五項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地址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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