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體關係

客體關係(object-relations):是心理動力取向的人格發展理論,主張人類行為的動力源自尋求客體,關注外部客體(父母和孩子世界中的其他重要的人)對於建立內部心理的影響。客體關係理論是在精神分析的理論框架中探討人際關係,更強調環境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客體關係
  • 套用學科:心理學
起源,理論思想,理論運用,

起源

客體一詞為弗洛伊德所使用,對嬰兒而言,客體指滿足需求的事物,對兒童而言,客體一詞可與他人互換,客體關係即指人際關係。而此等人際關係乃塑造了個體當前與人們之間的互動情形,不論是真實的或幻想的。
客體關係是指存在一個人內在精神中的人際關係形態的模式。客體是一個與自體相對應的概念,客體指的是一個被愛著或恨著的人物,地方,東西,或者幻想,包括內在客體和外在客體。外在客體是指真正的人物,地方和東西,內在客體指的是心理表象,即與客體有關的影象,想法,幻想,感覺或記憶。自體也是一種心理表象,指的總是一個內在的影象,基本上是屬於自己的想法,感覺或幻想。

理論思想

梅蘭妮·克萊茵是兒童精神分析的先驅。認為兒童天生就具有死亡本能,即攻擊性,破壞性本能。他們的心理世界充滿了原始的衝動,謀殺和自殺的傾向。任何內驅力和本能都是與客體相聯繫的。初生嬰兒只能根據他所體驗到的客體的好或壞來代表這個客體。此時,他所體驗到的只是客體的部分特徵,所以稱為部分客體。本能和內驅力支配著嬰兒的內部世界。客體關係以內驅力或本能形式呈現出來。兒童的焦慮恐懼都源於死亡本能。當客體引起嬰兒的恐懼和焦慮時,為了防止報復或被毀滅,而想控制客體甚至毀滅客體。他會採取例如投射,內射,分裂,理想化與貶抑,投射認同的心理機制。嬰兒不斷地運用心理機制來控制他們的欲求和需要,逐漸能把同一客體的各種不同特徵整合在一起,逐步形成完整的客體表象,並建立客體關係。
馬勒把客體關係概念集中在一個人的心理誕生方面,她認為心理誕生是一個分離與個體化的過程,由此嬰兒才能與母親分離並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嬰兒心理誕生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自閉,共生,分離-個體化,建立客體恆久性。馬認為每一個發展階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務,挑戰和危機。如果兒童特定發展階段不能如期完成或突遇創傷性事件,便會導致嚴重的心理障礙。尤其在封閉階段和共生階段親子關係中斷或者遇到嚴重的創傷性事件,就會導致各種嚴重的心理障礙。當分離與個體化過程均停頓或者失敗時,常導致精神病或邊緣型人格違常;當分離過程停頓或失敗,但個體化過程正常,常導致自戀型人格違常。馬認為,治療就是讓病人重新經歷早期的發展歷程,達到較高水平的客體關係。

理論運用

客體關係論認為邊緣型人格障礙的心理機制主要包括分裂,理想化與貶抑以及人際間的投射認同。分裂即患者將事物分裂為全好或全壞,這是此類人格最基本的心理機制。理想化即患者認為客體事物是完美的,而自體則毫無價值,相反,貶抑即患者認為自體是完美的,而客體是毫無價值的。這種心理機制導致患者不能在內心統合包含好與壞兩方面的客體,而使其很快的對客體產生崇拜,而後又發現其缺點而完全否定。人際間的投射認同是指患者將其自體不想要的部分投射到客體身上,然後再企圖控制或廢除客體上被投射的自體部分,從而導致兩人間關係的緊張狀態,患者的投射經客體反應後加以修飾,又再度內射到患者心中。
客體關係理論學者認為邊緣型人格障礙的成因有兩種,衝突論和缺陷論。衝突論認為邊緣型人格障礙可能天生具有較多的攻擊性和死亡本能,或是由於幼時母子關係的挫折而產生對客體的嫉妒和恨。即兒童為了維持和母親的關係,將不好的客體部分內化到自體中,同時將好的客體保存下來,從而將情緒分裂為愛恨兩極。缺陷論認為邊緣型人格患者在幼時缺乏夠好的母親的照顧,形成內心的空虛感或孤獨感。
心理治療師對此類障礙患者會談中應注意使用澄清,詮釋等治療技巧。澄清即詢問進一步信息以暴露患者內心的矛盾。詮釋是對患者病症的形成過程加以解釋。邊緣型人格者可能在不同時間出現攻擊性或內心敏感不安兩種情況:在患者衝突不安時,治療師表現出包容性和共情的態度可緩解患者的不安,同時可通過人際間的投射認同修正患者投射出來的自體部分,經內射使其自體得到重建。當患者出現攻擊性時,治療師應給予適當的限制,當設立限制時,對治療者相當重要的就是承認自己的局限。如此一來,患者就不會把治療者理想化,也不會認為治療無效完全是自己的錯。對於邊緣型患者而言,限制的設立應該維持在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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