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山歌劇

客家山歌劇

客家山歌劇是建國後新興的劇種,用客家方言演唱,流行於梅州河源惠州韶關等客家方言區。

2018年,客家山歌劇被列入廣東省第七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Ⅳ-1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客家山歌劇
  • 流行地區:梅縣、惠陽、紫金、韶關等
  • 演唱語言客家語
歷史淵源,傳承現狀,藝術特色,

歷史淵源

梅縣地區是客家人聚居之地,素有“山歌之鄉”的美稱。客家山歌自古風行。歷史上這裡“漁人與樵子,唱徹百蠻天”;至近代“男女隔嶺唱和,興往情來,餘音裊娜,猶存歌仙之遺風 ”。(黃遵憲《人境廬詩草》題記)從1949年至1953年,興梅地區一些演出團體,用客家話演出了一批具有山歌特色的小歌劇和小演唱;後來有一些小戲套用原腔山歌填詞或以山歌為素材編曲演出,民眾覺得親切易懂,稱之為客家戲、山歌劇。接著文化部門舉辦山歌寫作、演唱能手訓練班,推動新的客家山歌和客家山歌劇的創作。與此同時,於1956年成立梅縣民間藝術團,專門從事山歌劇的創作演出。該團編演的《一把酒壺》、《爭寶》、《花果山前》和移植演出的《柳湖村》、《丹河曲》、《望江亭》、《龍鳳鎖》等劇目,深受觀眾歡迎,1958年正式創立客家山歌劇。

傳承現狀

1959年至1962年,先後組建汕頭專區和梅縣、興寧縣、蕉嶺縣4個專業山歌劇團。他們創作了一批有山歌特色的劇目,如《挽水西流》、《唱夫歸》、《雪裡梅花》、《彩虹》、《風雨亭》、《螺螄姑娘》、《牛郎織女》等,這些劇目成為山歌劇的常演劇目,有些在省內外都獲得很好的評價。如《彩虹》參加1965年中南區戲劇觀摩演出後,還到北京和華東一些省、市演出,極受歡迎。在藝術創作的實踐探索中,對原板山歌作了歸類和規範的嘗試,並加以適當的發展,同時創造了一些新的腔調;表演上吸收借鑑其他劇種的程式和方法,湧現出張振坤、熊莉梅、藍小田等一批有影響的演員。

藝術特色

80年代梅縣地區山歌劇團和其他山歌劇團,在藝術實踐中逐步創造和形成山歌劇的藝術特色。較有影響的劇目有《長泉情》、《月是故鄉明》、《情海漩渦》、《相思豆》、《漂流的新娘花》、《等郎妹》等。劇本唱詞有客家山歌味,基本是7字1句,4句1首,間有迭板山歌加襯字;多屬借物比喻、語義雙關的唱句,以比、興的手法抒情。唱腔音樂以客家地區的山歌、說唱音樂、雜腔小調和宗教音樂為基礎而形成發展,唱腔結構在山歌聯綴的同時採用板式變化。表演方面除借鑑民間歌舞、戲曲、歌劇的表現技巧和表演方法之外,還從現實生活中提鍊形體動作,以表現現代生活見長。客家山歌劇正朝著藝術上不斷完善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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