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限物權

定限物權

定限物權又稱限制物權,它是在所有權的基礎上產生的,權利人基於與所有權人的合意或者法律規定而取得了對物進行直接控制的某些權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限物權
  • 外文名:Limited property right
  • 別稱限制物權
  • 特點:在所有權的基礎上產生的
它只能在一定的範圍內對標的物進行支配。
此外,定限物權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設定的物權,因此也稱為他物權
定限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這是依據權利人對標的物所支配的內容為標準對定限物權所進行的區分。
所有權與定限物權之分只是在權能範圍上的量的分割,並無質的不同。按照傳統大陸法系的所有權理論,所有權作為完全物權,其支配是全面的,所有權具有彈力性,即便因所有權人的意思將部分權能分離出去,也只是所有權人對其物的一種支配方式而已,最終這些權能仍然要回復於所有權從而恢復所有權的圓滿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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