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試行)

2015年12月30日,中國定西黨政網公布《定西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試行)》。該《辦法》分引進主體及領域、引進對象及條件、優惠政策及待遇、引進方式及程式、保障措施及要求5部分,由定西市委組織部、定西市人社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印發的《定西市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優惠政策及辦法》(定發〔2011〕45號)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西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試行)
  • 印發機關:定西市人民政府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通過時間:2015年11月27日
  • 公布時間:2015年12月30日
簡述,辦法,

簡述

2015年12月30日,中國定西黨政網公布《定西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試行)》。

辦法

定西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試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2015年11月27日定西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於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意見》(甘發〔2011〕13號)和《市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人才工作創新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定發〔2015〕10號),鼓勵吸引高層次人才和實用型人才來我市創業服務,更好地為全市改革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特制定本辦法。
一、引進主體及領域
引進主體為市直黨政機關、事企業單位,重點是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金融機構、各類產業園區、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重點引進馬鈴薯、中醫藥、草食畜、蔬菜等特色優勢產業深度開發領域,以及現代農業、教育衛生、文化旅遊、城市規劃及建設管理、新興能源、裝備製造、有色冶金、現代物流、金融服務、信息化及法律工作等領域急需緊缺的人才。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主要引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和實用型人才。
1.高層次人才:引進對象為研究領域和專業方向屬我市急需緊缺的,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技師和博士研究生。一般年齡男性不超過50周歲、女性不超過45周歲,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有特殊專才或掌握關鍵技術的青年優秀人才,引進條件可適當放寬。
2.實用型人才:引進對象為符合我市當前和長遠發展目標、各行業急需緊缺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碩、本專業必須一致)、博士研究生、“985”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人才。一般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三、優惠政策及待遇
引進急需緊缺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編制使用。引進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急需緊缺人才,占行政、事業編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有編制的,在本單位空編中優先解決;沒有編制的,由市編辦調劑解決。
2.職務待遇。引進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急需緊缺人才,試用期滿後,依據相關規定,碩士研究生和本科學歷特別優秀的可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博士研究生可任副科級、正科級及以上職務;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的可調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引進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限制,優先推薦評聘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3.工資待遇。引進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急需緊缺人才簽訂契約後,享受本崗位工資、福利等所有待遇。
工信、工商、住建、交通、農牧、糧食、商務、開發區等部門可根據本行業需求引進高層次人才,在本單位確定需求職位,引進後作為科技特派員選派到企業開展服務,由財政供給享受本崗位工資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按照《定西市科技特派員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定辦發〔2015〕153號)執行。
4.生活保障。引進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試用期滿後,由市財政給予10萬元生活補助;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市內任何地方選擇落戶,政府相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妥善解決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問題。引進的實用型急需緊缺人才中的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後,由市財政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對引進的急需急缺人才,由市住建局負責協調提供公租房一套,可優先購買限價房。
5.扶持激勵。擁有高新技術研發成果、專利技術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來我市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並擔任法人代表,五年內由企業納稅地政府或開發區免費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在企業孵化期間,經市科技局組織相關機構和專家評審,對於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由企業納稅地政府給予20—5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對引進的企業創新創業人才,優先申報政府部門的科技資金和產業發展扶持資金,優先享受創業投資、土地使用、融資擔保、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等方面的政策,相關部門應當積極提供便利;帶有科技成果、科研項目的急需緊缺人才為企業創造效益的,可與企業協商,實行科技成果入股分紅、創新項目收益提成等方式參與分成。
優先推薦引進人才申報國家、省上各類科研項目、參評甘肅省領軍人才,優先評選定西市領軍、拔尖人才,優先申報隴原青年創新人才扶持計畫、高層次人才科技創新創業扶持行動、“隴原之光”青年人才培養計畫等,市上在安排科研項目時優先向引進人才傾斜。用人單位要積極想辦法為引進人才提供各種優惠待遇。
引進人才在我市工作中作為主持人榮獲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家三等或省級二等及以上獎勵的,由市科技局審定,根據所獲榮譽層次,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2—5萬元的獎勵。
鼓勵各縣區、各單位、各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根據各自實際,從省內外高級人才、離退休專家、在外定西籍人才中柔性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薪酬待遇由用人單位與本人協商確定。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要積極給予政策扶持,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優質服務。
四、引進方式及程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制定引才計畫、發布引才公告、組織報名洽談、確定引進人選、簽訂引才契約、辦理工作關係”的程式進行。
1.制定引才計畫。各用人單位根據需求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有主管部門的要逐級集體研究)確定需求職位和細化條件(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必須報經相關領域管理單位研究確定需求職位和條件),在本單位、本系統內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填寫引進人才職位需求申報表,形成具體引才計畫,經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後以正式檔案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編制、財政等部門進行需求職位調研,制定全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計畫,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市人社局局務會(黨組會)研究,徵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意見,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後,由市委常委會議或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2.發布引才公告。市委、市政府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公布擬引進的職位和條件。
3.組織報名洽談。報名時,由本人現場填寫《定西市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並提供相關證件及業績證明材料。同時,用人單位要與引進對象進行銜接洽談,介紹需求崗位的工作要求,了解報名人選與崗位的匹配情況,商洽相關事宜。
4.確定引進人選。
①資格條件審核。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市教育局及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審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②組織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組織面試,並按照面試成績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③組織考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調查了解、查閱檔案等方式,準確了解考察對象真實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察對象作出評價,提出擬引進初步人選意見。
④組織體檢。引進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參照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等規定,統一組織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空缺崗位人選可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⑤確定擬引進人選。根據面試、考察、體檢情況,市委組織部部務會、市人社局局務會(黨組會)研究提出擬引進人選意見,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後,由市委常委會議或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⑥公示。對擬引進人選,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沒有問題的,確定為正式引進人選。對公示中反映出的問題,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核實,不符合引進條件的取消引進資格,空缺崗位人選可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5.簽訂引進契約。由用人單位負責與引進人才簽訂書面契約,明確聘任年限(在市內服務年限不能少於5周年)、崗位職責、優惠待遇、違約責任及契約續簽、變更、解除、終止等規定及雙方應履行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6.辦理工作關係。對引進的人才,由組織、人社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1.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組織、人社、編辦、財政、公安、教育、住建、科技以及企業納稅地政府和開發區等各相關單位都要制定具體工作辦法和操作規程,各負其責抓好落實。對於引才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由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2.引進人才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引進人才需經一年以上的試用期,試用期內幹部人事檔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勝任引進職位工作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移交幹部人事檔案,試用期滿考核不勝任引進職位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參照引進程式逐級審核上報,解除引進契約。
3.市財政要足額保證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生活補助、解決住房和扶持激勵等方面的經費,在下一年度的預算中按實際發生數予以安排,各相關單位按需申請,據實支付。
各縣區可根據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引才政策。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定西市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優惠政策及辦法》(定發〔2011〕45號)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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