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方法

定義方法是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通過某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本質屬性來說明該概念。從邏輯結構上看,定義包括三個部分:①被定義項,即其內涵需要明確的概念;②定義項,即用來說明被定義項的概念;③定義联項,用來聯結被定義項和定義項的聯結詞。例如,“所謂商品,即指為了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在這個定義中,“商品”是被定義項,“為了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是定義項,“所謂…即指…”是定義联項。

定義的方法有許多種,如真實定義、語詞定義、關係定義、發生定義、功用定義、遞歸定義等方法。在科學研究、社會實踐中經常使用的一種定義方法,是通過找出被定義項的鄰近的屬和種差來下定義。另一種是語詞定義的方法,即明確一個語詞表達什麼概念。在科學著作或議論文中,語詞通常是用來表達概念的,因此給某些語詞下定義是明確概念的一種重要方法。要正確運用定義的方法還必須遵守定義的邏輯規則,如“定義必須相稱”、“定義項不得包含被定義項”、“定義項必須清楚明白”、“定義項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等。在思維實際中,定義方法起著重要作用:第一,通過定義可以把對事物的認識總結和鞏固下來;第二,定義能將各種各樣的事物區別開來;第三,定義還用於檢查人們所用的概念是否明確;第四,對於科學原理的形成、制定以及理論宣傳、教育、傳授知識等方面也有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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