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乘轎

輿服制度之一。古代自天子至群臣皆乘車,貧賤者乘牛車。及魏晉時,又以牛車為常。名士揮麈談玄,甚且以乘牛車為風度閒逸;北朝則以乘馬、馬車、牛車並用。其時,南朝以人力代步的工具則有肩輿。肩輿初無復蓋,後添加蔽風雨之物,即成轎子。肩輿為南方用物,上自天子、王公,下至官員、百姓,皆可百官皆乘馬,宰相及大臣乘肩輿者為特別恩賜。宋初百官亦乘馬,惟重臣老病者可乘轎。高宗南渡後,百官普遍轎,後世乃相沿不改。此與南方少馬,其地又不便乘騎有關。明初規定三品以上乘轎,四品以下乘也;在外自大使以下皆乘馬,武官勛戚亦如之,惟年老公侯及拜三公者可乘轎。至明中葉,百官無大小皆乘轎。乃至舉人、監生、秀才亦多乘轎。清代規定,三品以上才能坐八抬大轎,大凡赴朝膾,文武官員皆騎馬,不坐轎。後因違制者多,乾隆帝頒上諭,規定除文大臣年及六旬實不能乘馬者,余皆禁止乘轎。由於官員品秩不一,人數眾多,抬轎人數也有限制。三品以上京堂在京四人,出京八人。外省督、撫八人,督、撫以下四人。欽差三品以上八人。官員無力蓄養轎夫者,仍多乘車。然乘坐四人或八人大轎,實際成為一種官品的標誌,是表示乘坐者身份地位的象徵。參見“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