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青年中心

安海青年中心

安海青年中心揭牌成立於2007年,是一個以聯繫、服務、引導青年為目的的青年組織,緊緊圍繞“服務青年、聯繫青年、引導青年”的宗旨開展工作,主要圍繞扶貧濟困、青年社團工作和文藝、文化、體育“三下鄉”工作開展活動。安海鎮黨委副書記周全擔任首屆安海青年中心理事長,中心理事會下設籃球、書畫、音樂舞蹈及青年自願者服務隊、青年藝術團等12個社團、組織,擁有會員96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海青年中心
  • 成立時間:2007年
  • 性質:青年組織
  • 目的:聯繫、服務、引導青年
機構設定,工作情況,中心制度,

機構設定

監事會職責:
青年中心設立監事會,監督中心運作。設監事長一名,監事若干名,由社會各界知名人士組成,由理事會聘任,每屆任期三年。
監事會主要職責:
1、向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監察常務理事會工作,並向理事會議報告;
2、列席常務理事會,其中監事長列席理事長辦公會;
3、可對常務理事會工作或決策進行質詢,並要求書面答覆;
4、可根據青年中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對常務理事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但不得代表青年中心對外發表意見。
秘書處工作:
秘書處是常務理事會的執行機構,負責處理中心日常工作,對常務理事會負責,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秘書長,主要職責:
1、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提名副秘書長,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3、提名建議秘書處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聘用;
5、審核、辦理新會員入會手續;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協助秘書長做好秘書處工作;
2、秘書長不在時主持秘書處工作;
3、在秘書長的領導下分管下設機構。
秘書處下設四個部門、一個中心:
綜合事務部,主要職責:
1、承擔管理青年中心綜合事務;
2、承擔理事會秘書處的日常事務,建立和完善青年中心理事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3、加強理事間的聯繫和交流。
人力資源部,主要職責:
1、負責信息服務中心、培訓中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青年就業、創業服務工作,特別是本地閒散、待業青年就業、創業和勞動力的引進、管理工作:
2、配合鎮團委聯繫青年,尤其是做好流動青年、進城務工青年的引導教育和服務工作;
3、負責青年中心會員的發展和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會員的有關資料檔案,為會員的交流提供中介服務。
權益部,主要職責:
1、聯繫法律顧問和有關部門,負責中心對外法律事務;
2、受理投訴,保護會員在青年中心的各項正當權益;
3、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協助會員處理勞資糾紛、工傷事故,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維權工作;
4、掌握轄區青少年的思想動態,實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計畫。
社團部,主要職責:
1、培育、組建、指導、發展具有專項業務功能的青年社團組織;
2、加強對現有青年社團的管理和指導;
3、開展各類健康向上、符合青年特點的文體活動和公益活動。
會員活動中心,主要職責:
1、統籌會員活動中心的對外宣傳、規劃、建設和管理;
2、指導各企業分中心開展工作;
3、負責會員活動中心加盟單位的發展和管理。

工作情況

安海青年中心緊緊圍繞“服務青年、聯繫青年、引導青年”的宗旨開展工作,2007年被共青團福建省委授予“全省鄉村青年文化活動先進鄉鎮”的榮譽稱號。
活躍青年文化生活:以活動促活躍,每年元旦、春節期間開展鄉村青年文化節,增進鄉村青年之間的交流與聯誼;5月份開展安海青年文化周活動,對青年文化工作進行檢閱;國慶節期間開展機關青年文化節,打造高效、團結的青年幹部隊伍;並結合黨政中心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活動。
加強青年文化交流: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法,邀請各個領域的專家學者到安海青年中心開展講座、筆會與培訓。並通過承辦泉州知名書畫家筆會、晉江市青年文學筆會等大型活動,促進青年文體人才與各界的交流。還積極組織青年文體社團的會員走出去參加各種競賽、展覽及創作採風等活動,與兄弟協會共探技藝,增長見識,湧現出一大批優秀青年文體人才。
做“實”青少年培訓:抓試點,發展項目,以社團為依託辦培訓班,根據培訓中心工作開展情況撥發經費支持並選派協會成員協助開展工作,發揮青年文體名人的“傳、幫、帶”作用,目前培訓中心學員達300多人。青少年書畫協會聘請著名畫家、中國美術學院洪世清教授及美術教育家林秋濱老師為顧問和教學指導,先後與省市藝術界10多位名人和專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少兒合唱團多次榮獲中國音樂金鐘獎全國合唱比賽(福建賽區)銅獎等大獎。青年藝術團參與泉州文化旅遊節等13場演出,榮獲優秀演出獎和優秀創作獎。今後將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繼續發展跆拳道、舞蹈、瑜伽、圍棋等培訓項目。
營造良好學習氛圍:為使青少年在學習過程中形成你追我趕的競爭意識,採用青年企業家冠名贊助、青年文體社團承辦的形式,常年舉辦各種比賽,搭建青年展示自我與成長成才的舞台。以青年志願者隊伍為骨幹,開展“鄉土文化進校園”活動,讓優秀傳統文化薪火相傳。在育嬰院設立志願學堂,節假日為育嬰院孤兒提供課外培訓。還開展“愛我安海·立志成才”助學行動,募集可慕教育基金100萬元。
整合資源建設陣地:安海青年中心會址建成青年活動廣場,可慕青年中心、梧埭青年中心建成青年活動中心,免費向青年開放。本著“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由青年足球協會與福建晉工機械有限公司在鴻江中學建立足球俱樂部,定期開展足球集訓;青年籃球協會與型厝團支部在型厝燈光球場建立籃球俱樂部,每周二、五舉辦籃球友誼賽;安海青年中心與計會協會在七彩幼稚園建立生育關懷幼兒早期教育基地;梧埭青年中心與恒隆健身有限公司在恒隆游泳館建立青年游泳訓練基地;並將積極爭取鎮黨委政府的支持,在新建設的文體活動中心申請建立安海鎮青少年宮,進一步整合培訓資源,形成綜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培訓基地。

中心制度

安海青年中心經費收繳使用細則
(2007年1月12日籌備會通過)
一、安海青年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秘書處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依據本會章程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中心經費的籌集處理事務,並每年提出報告交理事會審議。
二、中心為非贏利性組織,根據中心章程,中心經費來源主要為:會員會費、社會捐贈、政府撥款、依法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其它合法收入。
三、中心經費主要用於的日常活動、辦公、出版會刊、召開會議等,屬上述範圍的日常經費開支,由秘書處提出意見,經理事長審批,中心經費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和“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四、中心依據章程,監督會員會費的繳納情況,由秘書處具體辦理收繳事務,會員每屆向青年中心繳納一次會費。
五、會員會費繳納的依據:根據會員的界別,企業界別按在中心的不同職務實行級差會費制度,具體標準是:理事5000元,副秘書長10000元、常務理事20000元,副理事長50000元,理事長100000元;其他界別不定標準,自願繳納。名譽正、副理事長不定標準,自願繳。
六、今後凡向中心提出贊助經費或捐款的企業、團體和會員或其他人士,均以中心的名義發給證書,以資紀念。
七、本辦法自安海青年中心第一次理事大會通過之日起實行,由秘書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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