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教育體育局

安慶市教育體育局

安慶市教育體育局是安慶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安慶市菱湖北路30號
  • 現任局長:胡海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體育工幾才項擔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二)研究擬定全市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方案;協調、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及以下學校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體育改革;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充道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規範性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管理全市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四)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負責依據國家有雄贈乘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仔歡少及教育行政部門、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有關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估和指導。
(五)統籌、指導全市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參與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中等職業學校設定與調整建議;協調和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骨幹專業建設、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管理和指導成人教育工作。
(六)統籌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負責全市民辦教育機構和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和指導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體育收費項目、標準;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及使用情況,編制直屬單位經費預決算;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管;按有關才幾贈要求管理國(境)內外教育體育援助、教育體育貸款;指導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各
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師和體育人才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學校教職工管理和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組織實施教師繼續教育,負責全市師德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人員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束悼府旬育鍛鍊標準,推行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
(十)負責全市體育市場相關產業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體育產業基地的建設工作;負責市級體育場館設施運營管理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幾埋夜施建設,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
(十一)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及項目設定與布局,制定全市體育競賽制度、計畫和競賽規程,做好競賽和訓練工作。組團參加有關運動會和其他比賽,承辦一定規模賽事。
(十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黨的組織建設和宣傳、統戰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行風建設。
(十三)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法律法規教育、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
(十四)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管理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負責和指導推廣國語、國語師資培訓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十五)組織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研究、教育現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體育場館建設;負責體育經營活動管理,推動體育事業健康、有序、規範發展,負責體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電子政務、會務、機要、信訪、接待、宣傳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督查、保密、外事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組織宣傳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統戰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協助市委有關部門做好直屬單位縣級領導幹部調整配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教育體育新聞宣傳工作;協助做好群(社)團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
研究教育體育改革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承辦系統法制建設、法制宣傳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統一受理教育體育局經批准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負責檢查指導直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體育賽事、訓練及體育設施安全監管工作;聯繫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和掃黃打非工作。
四、人事科
統籌全市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體育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規劃;負責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擔中國小教師、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資格認定和校長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職工錄用、管理、考核、調整、獎懲、辭退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全市師德建設和體育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權益保護以及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系統表彰獎勵有關工作。
五、財務科(學生資助管理科)
負責教育體育經費預決算、徵集、管理、使用及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負責統計分析全市教育體育基本信息及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政策;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初審和貸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中職和高中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管理及校內資助政策的落實工作。
六、發展規劃與產業科
負責牽頭制定全市教育體育事業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牽頭做好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協助、指導直屬學校制定校園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協調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校舍、場館建設,以及改善辦學條件和完善體育設施工作;負責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工作,協助做好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七、基礎教育科
承擔全市各級各類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制定及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科書,規範基礎教育教材、教輔管理;指導中國小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制定中國小及幼稚園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中國小圖書館、實驗室設備配備和教學信息化工作;研究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直屬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
八、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和協調規劃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教學改革及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和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參與擬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制度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政策措施。
九、民辦教育科
承擔全市民辦教育統籌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擬訂鼓勵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民辦高中階段學校的規範和管理;組織直屬民辦學校年度檢查;指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做好轄區內民辦學校及其他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行為的監督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
十、學校體衛藝科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規劃指導相關教材建設;負責組織和協調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專項特色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後備人才基地的建設;負責組織和協調各級各類學校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監督學校飲食和公共衛生;指導協調學校體育場館向公眾開放工作。
十一、民眾體育科
研究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民眾體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競賽訓練科
研究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負責競技體育項目的設定、布局和管理。擬定全市體育競賽制度,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組織工作,擬定並實施參加省級運動會的方案;負責全市業餘訓練工作的指導和教練員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和管理各運動項目訓練工作和後備人才的培養及輸送工作;負責管理各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組織開展活動、比賽和交流;負責賽風賽紀檢查落實,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培訓、管理和確認二級運動員、二級裁判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教體局紀檢組按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現任領導

安慶市委教體工委委員、市教體局副局長:劉秀芳
市委教體工委委員、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陳黨生
市紀委監委駐市教體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安慶市委教體工委委員:邱金生
安慶市委教體工委書記,市教體局局長:胡海生
安慶市委教體工委委員、市教育體育局總督學:張復雙
市委教體工委副書記:王良宜
(十四)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管理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負責和指導推廣國語、國語師資培訓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十五)組織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研究、教育現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體育場館建設;負責體育經營活動管理,推動體育事業健康、有序、規範發展,負責體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電子政務、會務、機要、信訪、接待、宣傳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督查、保密、外事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組織宣傳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統戰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協助市委有關部門做好直屬單位縣級領導幹部調整配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教育體育新聞宣傳工作;協助做好群(社)團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
研究教育體育改革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承辦系統法制建設、法制宣傳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統一受理教育體育局經批准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負責檢查指導直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體育賽事、訓練及體育設施安全監管工作;聯繫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和掃黃打非工作。
四、人事科
統籌全市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體育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規劃;負責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擔中國小教師、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資格認定和校長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職工錄用、管理、考核、調整、獎懲、辭退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全市師德建設和體育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權益保護以及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系統表彰獎勵有關工作。
五、財務科(學生資助管理科)
負責教育體育經費預決算、徵集、管理、使用及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負責統計分析全市教育體育基本信息及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政策;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初審和貸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中職和高中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管理及校內資助政策的落實工作。
六、發展規劃與產業科
負責牽頭制定全市教育體育事業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牽頭做好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協助、指導直屬學校制定校園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協調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校舍、場館建設,以及改善辦學條件和完善體育設施工作;負責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工作,協助做好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七、基礎教育科
承擔全市各級各類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制定及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科書,規範基礎教育教材、教輔管理;指導中國小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制定中國小及幼稚園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中國小圖書館、實驗室設備配備和教學信息化工作;研究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直屬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
八、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和協調規劃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教學改革及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和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參與擬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制度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政策措施。
九、民辦教育科
承擔全市民辦教育統籌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擬訂鼓勵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民辦高中階段學校的規範和管理;組織直屬民辦學校年度檢查;指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做好轄區內民辦學校及其他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行為的監督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
十、學校體衛藝科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規劃指導相關教材建設;負責組織和協調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專項特色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後備人才基地的建設;負責組織和協調各級各類學校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監督學校飲食和公共衛生;指導協調學校體育場館向公眾開放工作。
十一、民眾體育科
研究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民眾體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競賽訓練科
研究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負責競技體育項目的設定、布局和管理。擬定全市體育競賽制度,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組織工作,擬定並實施參加省級運動會的方案;負責全市業餘訓練工作的指導和教練員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和管理各運動項目訓練工作和後備人才的培養及輸送工作;負責管理各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組織開展活動、比賽和交流;負責賽風賽紀檢查落實,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培訓、管理和確認二級運動員、二級裁判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教體局紀檢組按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現任領導

安慶市委教體工委委員、市教體局副局長:劉秀芳
市委教體工委委員、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陳黨生
市紀委監委駐市教體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安慶市委教體工委委員:邱金生
安慶市委教體工委書記,市教體局局長:胡海生
安慶市委教體工委委員、市教育體育局總督學:張復雙
市委教體工委副書記:王良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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