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等巡警學堂

安徽高等巡警學堂是在“巡警教練所”上發展起來的。宣統二年(1910年)清廷民政部頒行《各省巡警學堂章程》,將各地巡警學堂“所擬章程、編制、課程多未一律”的狀況加以厘定,使之“劃一”。民政部同時要求,各地省會仍沒有設立巡警學堂者,“統限三個月內設立”,“其有仍名警務學堂、警察學堂者亦令一律更名高等巡警學堂”。明令各省健全警察教育機構。安徽巡警學堂因徐錫麟起義已經偽辦,所以重新選址,成立安徽省高等巡警學堂,並將巡警教練所納入其中。

安徽高等巡警學堂是在“巡警教練所”上發展起來的。宣統二年(1910年)清廷民政部頒行《各省巡警學堂章程》,將各地巡警學堂“所擬章程、編制、課程多未一律”的狀況加以厘定,使之“劃一”。民政部同時要求,各地省會仍沒有設立巡警學堂者,“統限三個月內設立”,“其有仍名警務學堂、警察學堂者亦令一律更名高等巡警學堂”。明令各省健全警察教育機構。安徽巡警學堂因徐錫麟起義已經偽辦,所以重新選址,成立安徽省高等巡警學堂,並將巡警教練所納入其中。復辦的安徽高等巡警學堂校址在現鐘樓廣場一帶。安徽高等巡警學堂由“省巡警道員卞緒昌兼任監督,安慶府通判尤緩祺兼教務和庶務提調,設有監學、副監學、講員、文案、掌書、庶務和會計等職。學制3年。”
民國元年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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