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辦法

2011年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秘〔2011〕3號印發《安徽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辦法》。該《辦法》分工作原則、工作任務、工作職責、應急指揮與協同、基礎工作與保障、評估與考評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辦法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秘〔2011〕3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1年1月11日
通知,目的,內容,工作原則,工作任務,工作職責,應急指揮與協同,基礎工作與保障,評估與考評,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辦法的通知
皖政辦秘〔2011〕3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安徽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目的

為有效應對惡劣天氣條件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突發情況,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避免長時間交通堵塞,充分發揮高速公路氣象監測預警系統和路警聯合指揮中心的作用,建立科學高效、密切協同的應急聯動指揮處置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內容

工作原則

1. 統一領導,屬地管理為主。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領導下,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統一組織協調全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應急處置工作。各市、縣政府負責組織本轄區惡劣天氣高速公路應急處置工作。
2. 依法履行職能,強化指揮調度。各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加強業務系統內的指揮調度,加強與各市、縣的協同聯動。
3. 預防為主,防處結合。充分發揮氣象監測平台、路警聯合巡邏、情報信息員的作用,提前預報、預警、預應對,防範為先。
4. 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各部門密切配合,資源共享,協同作戰,做好人員、技術、物資、裝備等各項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工作任務

1. 信息預報。充分發揮高速公路氣象監測預警系統的作用,加強氣象信息分析研判,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的規定,發布大霧、暴雨、颱風、暴雪、道路結冰、高溫等惡劣(高影響)天氣預報和氣象災害預警。根據現有的天氣和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大範圍濃霧提前6-12小時、局部地域大霧提前1-2小時、暴雨提前12-24小時、颱風提前24-48小時、暴雪提前24-48小時、道路結冰提前12-24小時、高溫提前72小時發布預報或預警。預警後應對該區段實施重點監測,依據高速公路氣象監測信息,隨時對惡劣天氣的變化和趨勢作出實時預報、預警。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接報後應立即研判,根據惡劣天氣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通知有關市承擔路警聯合指揮中心職能的部門和高速公路運營公司,並提出部署要求,採取應對措施。
2. 聯動協同。高速公路應對惡劣天氣應急處置聯動單位為:公安交警、交通路政、氣象、消防部隊、環保、衛生、安全監管、高速公路運營公司、電信運營企業等。根據惡劣天氣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影響的種類和程度,省、市、縣三級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氣象、高速公路運營公司等單位,要分別制定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預案應區分大霧、下雪、冰凍、水淹、塌方、土石流等,以及同時造成大範圍車輛堵塞和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等不同類型,內容應覆蓋本級政府和部門、單位的職能,明確目的、任務,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協調單位及部門崗位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以及信息聯絡方式,並對相關制度、紀律作出規定。省、市、縣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由本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制定,報導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審批,送上一級路警聯合指揮中心備案。
3. 應對處置。針對惡劣天氣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影響的實際情況,根據安徽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由省、市路警聯合指揮中心負責人下達實施應急預案準備、啟動的指令,涉及多部門聯動的應提前與相關部門溝通、會商;準備指令一般應至少提前3小時下達,迅速採取防範應對措施,適時啟動相應類別、級別的處置預案。
4. 事故救援。及時處置因惡劣天氣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長時間中斷,造成車輛大量滯留的,做好現場秩序管理,保持應急救援通道暢通。做好現場滯留人員的食品、飲水、藥品及滯留車輛燃油等物資供應。

工作職責

各級政府負責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加強對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處置的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並通過本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指導轄區高速公路運營企業與具備資質的社會救援機構建立應急聯動救援機制,協調規範應急聯動救援施救費用、經濟補償等事宜,保障聯動救援機制有效運轉。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高速公路惡劣天氣聯動處置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對聯動處置個案進行責任倒查。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對高速公路突發事件實施交通安全的動態預警和應急處置,全省高速公路路網交通安全指揮調度,實施交通疏導、管控等應急措施,防止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起火車輛進行撲滅;對危化品泄露事故進行封堵、現場控制,協調安全監管、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部門實施轉運;對事故車輛進行切割,救助受困人員。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對高速公路運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及時組織高速公路運營企業調集人力和施救設備,保障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暢通。督促高速公路運營企業按照有關技術規範加強對道路安全設施的完善、維護;加強對突發事件的動態預警,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實施應急交通管制。
省氣象局負責惡劣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協助開展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評估,並提出對策建議。
高速公路運營企業負責對其運營路段預警信息發布設施的建設,保障所屬的通訊、監控等管理系統正常運行;配備一定數量、等級的應急救援設備,儲備應急物資,及時組織對運營管理的高速公路災害和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清障施救,及時、有效地維護、恢復交通;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實施交通管制;及時修復被損毀的道路及其設施,按照規範完善道路機電系統設施;會同當地政府為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員提供食品、飲水等生活保障。
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根據省編辦批覆的職能,履行惡劣天氣高速公路應急處置的相關職責,加強對聯動處置信息的報送和傳達,落實聯動指揮要求,對聯動處置工作進行動態跟蹤調度。

應急指揮與協同

1. 健全指揮體系。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應急指揮機制。惡劣天氣影響超出一市區域範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通行的,啟動省級聯動應急指揮機制;受惡劣天氣影響高速路段在同一市行政區域的,啟動市級聯動應急指揮機制(報上一級指揮中心備案)。本級聯動單位負責人應立即到達指定指揮位置,啟動本單位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落實人員、裝備、物資等。啟動預案後,各單位要迅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簽訂協定的社會聯動企業做好機械裝備調度支援工作。因惡劣天氣發生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車輛嚴重擁堵時,所在地路警聯合指揮中心應立即派出現場指揮組到實地,實施與一線的聯動指揮。
2. 所在地公安機關的指揮。省、市、縣公安機關應建立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指揮機制,加強屬地公安機關多警種協同聯動,明確相關警種間的聯動協作,發揮整體作戰優勢。
3. 應急措施。根據惡劣天氣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採取限制車速、壓速帶道、主線容留、路外分流等多種措施,進行合理分流疏散;必要時,對省內高速公路交通實行限時封閉。需要關閉省際高速公路入口時,由省級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協調實施。
4. 協同措施。交通運輸部門應組織人員、裝備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實施交通管制。高速公路運營企業及時調用應急物資、設備,啟動應急聯動救援工作機制,對惡劣天氣造成的路面積雪、結冰等進行融雪、除冰,對事故車輛進行施救、清障,保障、恢復道路正常通行。
5. 氣象措施。利用高速公路氣象監測預警平台,加強對高速公路沿線氣象信息的動態監測和分析研判,適時增加預報預警發布頻次,並部署下級氣象部門開展監測預報。

基礎工作與保障

1. 基礎範圍。應急聯動基礎工作包括經費保障、氣象監測系統建設、應急預案、應急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設和維護保障等。
2. 培訓與演練。由省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對全省高速公路應急處置機構及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有關部門應積極做好專業救援隊伍和兼職救援人員的培訓,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專業技能。每年組織一次以上全省惡劣天氣高速公路突發事件現場救援、區域道路交通管控等為內容的應急處置模擬演練。各地、各部門也應積極組織本地區、本系統開展演練活動,提高實戰能力。
3. 應急機械與裝備的配備。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公安、交通運輸、氣象、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應對高速公路災害和突發事件工作的經費、物資、裝備、基礎設施建設等專項經費列入年度預算。高速公路運營公司要將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設備、物資儲備列入管理成本,並根據高速公路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應急處置基礎建設資金保障水平。
4. 應急救援器械及物資的儲備和調用。省、市路警聯合指揮中心和各區域分中心要建立全省和區域兩級高速公路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資料庫,明確裝備和物資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裝備和物資擁有單位應加強裝備的維護、保養,科學規劃存放地點,確保裝備性能完好、應急物資儲備充足,同時確保裝備和物資資料庫實時動態更新。
5. 信息、通訊保障。加強省、市路警指揮中心聯動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制定和完善高速公路信息化標準體系,規範高速公路各運營主體的信息、通信系統建設,打通斷點,逐步實現全省高速公路視頻、語音、基礎數據的跨區域互聯互通和跨部門聯動共享,保障聯動單位之間信息暢通。完善面向公眾的高速公路應急信息發布環節,明確應急信息報送發布機制和審核程式,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及高速公路沿線可變電子情報板等途徑,及時發布惡劣天氣信息預警和路況信息。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主管單位在接到有關聯動單位的通知後,應立即發布信息。

評估與考評

實行聯動處置評估制度。每次應急聯動處置結束後,參與處置的聯動單位應向本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上級業務部門報告聯動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應定期對聯動處置指揮調度、安全保障等情況進行評估。
省、市、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應將惡劣天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工作納入年度考評內容。對在應急處置中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等,造成長時間交通堵塞、引發群死群傷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後果的,進行責任倒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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