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

安徽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

為了規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
  • 通過時間:2016年10月19日
  • 發布機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基本信息,辦法正文,政策解讀,相關報導,

基本信息

《安徽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2016年10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正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規劃、建設、維護、使用以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是指利用視頻圖像設備、技術,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部位的圖像信息進行採集、傳輸、顯示、存儲和處理的系統。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工作,將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納入城鄉規劃,將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教育、文化、商務、水利、民政、衛生計生、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做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維護、使用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供電、通信、網路運營等單位應當配合做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相關保障工作。
第五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和使用,遵循統一規劃、統籌建設、資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則。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和使用,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規劃,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編制。
第七條 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部位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一)公路和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
(二)旅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共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大廳、通道、出入口;
(三)商業中心、農貿市場、會展中心、商業街的公共通道和出入口;
(四)廣播、電視、通信、郵政、大型電子信息處理等系統的重要部位;
(五)城市公共運輸車輛、長途客運車輛等大中型公共運輸工具;
(六)機場、港口、車站、城市軌道交通站、城市公共汽車樞紐站、停車場的重要部位;
(七)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水、電、燃油、燃氣、熱力供應設施的重要部位;
(八)研製、生產、儲存、銷售危險物品場所和大型物資儲備場所的重要部位;
(九)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圖書館和存放重要文物、資料、物品的紀念館、展覽館的重要部位;
(十)科研機構、金融機構的重要部位;
(十一)學校、幼稚園、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的重要部位;
(十二)公園、旅遊景區、城市廣場、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要部位;
(十三)居民住宅區的重要部位;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部位。
前款所稱重要部位,由涉及公共安全場所的建設、管理或者使用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公安機關應當對重要部位的確定予以指導、監督。
第八條 下列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禁止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一)旅館客房、集體宿舍的房間內;
(二)公共浴室、更衣室、試衣間、哺乳室、衛生間;
(三)金融機構內可能泄露客戶個人信息的操作部位;
(四)選舉箱、投票點、舉報箱附近可能觀察到個人意願表達的部位;
(五)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
第九條 公路和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城市軌道交通站、城市公共汽車樞紐站,開放式公園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以及城市廣場、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部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建設和維護。政府組織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利用、整合已有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避免重複建設。
除前款規定以外,本辦法第七條所列其他場所、部位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由該場所、部位的建設、管理或者使用單位負責建設。
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部位安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標準化管理制度,推動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規劃、建設、維護單位實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與主體工程綜合設計、同步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單位有權自主選擇視頻圖像產品和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計、施工、維護單位。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其指定產品和銷售單位,不得向其指定設計、施工、維護單位,不得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三條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建設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交付使用前,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建設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自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內,由其管理、使用單位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時應當提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計方案和技術檢測、工程驗收材料。公安機關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30日內,應當實地查看、指導。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建成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60日內,由其管理、使用單位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四條 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設定明顯的標識,合理布設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位置,固定視頻圖像採集的範圍。
第十五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安裝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需要拆除的,拆除單位應當提前10日通知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採取適當形式對需要拆除的信息系統存儲的資料處理進行監督。
第十六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應當採取下列措施,保障信息系統安全運行:
(一)建立和實施安全檢查、運行維護、應急處理制度,保持視頻圖像清晰,保障信息系統不中斷運行;
(二)委託其他單位負責信息系統維護的,以書面形式明確信息系統安全運行責任;
(三)不擅自改變信息系統的用途和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位置;
(四)禁止非監看、管理、維護人員進入監看場所。
第十七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和實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值守監看、信息資料安全管理制度,對信息系統的監看、管理、維護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安全知識、保密知識教育。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現危及公共安全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可疑信息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對信息資料的查閱、複製、調取人員以及查閱、複製、調取的時間、用途、去向等進行登記。
(三)有效存儲信息資料的期限不少於30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及其監看、管理、維護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信息系統故意採集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信息;
(二)刪改、隱匿、毀棄有效存儲期限內信息資料的原始記錄;
(三)向本辦法規定以外的單位、個人提供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竊、損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不得買賣、非法複製、傳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需要,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無償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關單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因執法工作需要,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無償查閱、複製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
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因執法工作需要,經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無償查閱、複製、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查閱、複製、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實施;
(二)出示工作證件;
(三)出示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檔案和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四)填寫查閱、複製、調取信息資料登記表;
(五)遵守信息資料使用、保密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根據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關單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查閱、複製、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時,應當遵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並出示本機關證明檔案。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資料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
(二)未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綜合設計、同步投入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拆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未通知公安機關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中斷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行,擅自改變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用途或者視頻圖像採集設備位置,或者允許非監看、管理、維護人員進入監看場所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不對信息資料查閱、複製、調取的人員、時間、用途、去向等進行登記,或者有效存儲信息資料的期限少於30日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拒絕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本辦法規定接入、直接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或者拒絕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閱、複製、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的。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三款規定,非法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或者其他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拆除。單位以營利為目的安裝,有違法所得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安裝,以及個人安裝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依法應當給予治安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公民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者造成公共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利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故意採集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信息,刪改、隱匿、毀棄有效存儲期限內信息資料的原始記錄,或者向本辦法規定以外的單位、個人提供信息資料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盜竊、損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或者買賣、非法複製、傳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的。
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向建設單位指定視頻圖像產品或者銷售單位,指定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計、施工、維護單位,或者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非因公共安全、國家安全需要,或者未經批准,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關單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查閱、複製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接到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使用單位有關危及公共安全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可疑信息報告後,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2016年11月2日,李國英代省長簽署第270號省政府令,公布《安徽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現就《辦法》有關問題作如下解讀。
一、《辦法》制定的必要性。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和套用,對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預防和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提升城鄉管理服務水平,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省大力推進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建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80餘萬台,基本做到主要公路和城市道路、學校、醫院、銀行、賓館、商場等公共區域、公共場所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全覆蓋。這些設備採集的信息,在打擊犯罪、治安防範、社會管理、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於缺乏統一的法律性規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科學規劃不到位,該建未建、不該建亂建、重複建設現象同時存在;建設標準不統一、維護不到位,一些設備不能有效發揮作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建設、安裝和信息採集、傳輸、使用不規範,存在信息泄露、侵犯公民隱私等社會隱患;監管體制不完善,職責不清,監管失位、缺位和監管混亂問題並存。在國家還沒有立法的情況下,通過制定《辦法》,為解決這些問題,規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使用和相關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性制度保障,十分必要。
二、哪些場所、部位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安裝,是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的關鍵環節。考慮到社會公眾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安裝範圍缺乏了解,《辦法》採取列舉方式,規定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部位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一)公路和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
(二)旅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共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大廳、通道、出入口;
(三)商業中心、農貿市場、會展中心、商業街的公共通道和出入口;
(四)廣播、電視、通信、郵政、大型電子信息處理等系統的重要部位;
(五)城市公共運輸車輛、長途客運車輛等大中型公共運輸工具;
(六)機場、港口、車站、城市軌道交通站、城市公共汽車樞紐站、停車場的重要部位;
(七)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水、電、燃油、燃氣、熱力供應設施的重要部位;
(八)研製、生產、儲存、銷售危險物品場所和大型物資儲備場所的重要部位;
(九)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圖書館和存放有重要文物、資料、物品的紀念館、展覽館的重要部位;
(十)科研機構、金融機構的重要部位;
(十一)學校、幼稚園、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的重要部位;
(十二)公園、旅遊景區、城市廣場、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要部位;
(十三)居民住宅區的重要部位;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部位。
這些規定,也只是確定了應當安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部位的範圍,現實中哪些部位屬重要,《辦法》授權所涉及場所的建設、管理或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公安機關要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哪些場所、部位禁止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為保護個人隱私,《辦法》同樣採取列舉方式,規定不得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場所和部位。具體為:
(一)旅館客房、集體宿舍的房間內;
(二)公共浴室、更衣室、試衣間、哺乳室、衛生間;
(三)金融機構內可能泄露客戶個人信息的操作部位;
(四)選舉箱、投票點、舉報箱附近可能觀察到個人意願表達的部位;
(五)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
四、為保護個人隱私,《辦法》還作了哪些規定。
除了在第八條對禁止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部位作出規定以外,為保護個人隱私,《辦法》還作了6個方面的規定。一是在第五條第二款對個人隱私保護作出原則規定,要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和使用,都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二是在第九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部位非法安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第十四條規定,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設定明顯的標識,合理布設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位置,固定視頻圖像採集的範圍。三是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位置。四是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要對查閱、複製、調取視頻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的人員以及查閱、複製、調取的時間、用途、去向等進行登記。五是第十八條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及其監看、管理、維護人員,不得利用信息系統故意採集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信息,不得非法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其他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六是第十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非法複製、傳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
五、《辦法》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資料的調取和使用是如何規定的。
《辦法》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資料的調取和使用作了嚴格的要求。一是第十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買賣、非法複製、傳播信息系統採集的資料。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對信息資料查閱、複製、調取人員和查閱、複製、調取的時間、用途、去向進行登記,做到有據可查。二是對除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以外的單位和人員使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資料,作出嚴格的主體範圍和程式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需要,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無償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關單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因執法工作需要, 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無償查閱、複製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因執法工作需要,經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無償查閱、複製、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信息資料。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查閱、複製、調取相關單位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時,應當遵守由2人以上共同實施、出示工作證件、出示證明檔案和批准檔案、填寫登記表、保守秘密等要求。
六、《辦法》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及其監看、管理、維護人員提出了哪些管理要求。
《辦法》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及其監看、管理、維護人員應當遵守的行為規範作出詳細規定。一是第十三條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交付使用前,應當進行驗收。政府組織建設的信息系統,由市、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其他社會主體建設的信息系統,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內,要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時應當提供工程驗收材料。二是第十六條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應當採取建立和實施相關制度、明確係統安全運行責任、不擅自改變系統用途、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監看場所等措施,保障系統安全運行。三是第十七條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要對信息系統的監看、管理、維護人員進行監督管理,進行安全知識、保密知識教育,要履行向公安機關報告信息系統採集到的危及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登記信息資料查閱、複製、調取情況,按規定期限有效存儲信息資料的責任。四是第十八條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及其監看、管理、維護人員,不得有故意採集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信息,刪改、隱匿、毀棄信息資料的原始記錄,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資料等行為。
七、《辦法》對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在第三條規定,縣以上政府統一領導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要將信息系統的建設規劃納入城鄉規劃,要將對信息系統的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在第六條規定,市、縣政府要組織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編制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在第九條規定,公路和城市道路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城市軌道交通站、城市公共汽車樞紐站,開放式公園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城市廣場、地下人行通道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部位的信息系統,由市、縣政府組織建設和維護。市、縣政府在建設、維護這些信息系統時,要利用和整合現有的信息系統,避免重複建設。二是在第四條對公安機關和發展改革等部門監管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使用責任作出規定。三是在第十條要求省公安機關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和推動信息系統標準的實施。四是在第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單位指定產品和銷售單位,指定設計、施工、維護單位,不得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五是在第二十條規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可以無償接入或直接使用相關單位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但必須符合“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需要”的條件要求,符合“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的程式要求。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閱、複製、調取視頻圖像信息資料必須符合“因執法工作需要”的條件要求,符合“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的程式要求;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查閱、複製、調取視頻圖像信息資料必須符合“因執法工作需要”的條件要求,符合“經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的程式要求。六是在第二十三條要求,公安機關必須履行對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資料的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責任。七是在第二十七條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違反《辦法》規定的法律責任,作出具體規定。

相關報導

日前,《安徽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已經在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根據辦法,重要路口、網咖、車站、博物館、學校、養老院重要部位都要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而集體宿舍房間、哺乳室等涉及到個人隱私的場所絕對禁止安裝。信息系統有效存儲信息資料的期限不少於30日,那些攝像頭成擺設的單位可能將面臨最高萬元的罰款。新規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
執法需要才能調取視頻
根據辦法,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使用單位如發現危及公共安全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可疑信息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有效存儲信息資料的期限不少於30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法對調取視頻資料有著嚴格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需要,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才可以無償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關單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因執法工作需要,經批准可以無償查閱、複製或者調取信息資料。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因執法工作需要,要經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才可以無償查閱、複製、調取資料。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監控成擺設最高罰萬元
辦法還針對硬性規定做了強制性約束條款作為保障。比如,學校、公園、網咖等規定要裝攝像頭的單位不履行規定且逾期不改正的,相關單位會面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有些單位攝像頭成擺設,需要調取時沒有資料,像這種有效存儲信息資料的期限少於30日的,同樣將面臨上述處罰。
而利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故意採集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信息,刪改、隱匿、毀棄有效存儲期限內信息資料的原始記錄,或者向本辦法規定以外的單位、個人提供信息資料的;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公民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者造成公共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