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

中新網2016年11月28日電,公安部日前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指出,禁止在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備。對於違法者,單位安裝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安裝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徵求意見稿》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或者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等單位,對於系統設計方案、設備類型、安裝位置、地址碼等基礎信息,以及獲取的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的視頻圖像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對於獲取的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視頻圖像信息不得非法泄露。
《徵求意見稿》指出,社會公共區域的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安裝位置應當與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離。旅館客房、集體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禁止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備。
《徵求意見稿》指出,視頻圖像信息用於公共傳播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對涉及當事人的個體特徵、機動車號牌等隱私信息採取保護性措施。
《徵求意見稿》還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盜竊、損壞或者擅自拆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二)破壞、擅自刪改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運行程式和運行記錄;(三)刪改、隱匿、毀棄留存期內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的原始視頻圖像信息;(四)買賣和非法使用、複製、傳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基礎信息或者採集的視頻圖像信息;(五)其他影響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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