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馬鞍山段設站收費經營的批覆

《關於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馬鞍山段設站收費經營的請示》(皖交運〔2015〕153號)經研究,現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馬鞍山段設站收費經營的批覆
  • 發布機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文號:皖政秘〔2015〕250號
  • 發布時間:2015年12月30日
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
《關於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馬鞍山段設站收費經營的請示》(皖交運〔2015〕153號)。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馬鞍山段(以下簡稱“滁馬高速”)設站收費,由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全線共設5個收費站,均為匝道收費站,站名分別為:“滁州東收費站”(K5+466M處)、“滁州南收費站”(K22+137M處)、“和縣北收費站”(K46+620M處,預留)、“香泉收費站”(K57+439M處)、“和縣西收費站”(K69+950M處)。
二、滁馬高速收費經營期限暫定5年,自收費之日起計算,正式收費經營期限根據評估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
三、滁馬高速的收費標準,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物價局《關於調整我省路橋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皖交財〔2010〕391號)規定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加收一座特大橋隧通行費執行,加收的特大橋隧通行費按車輛在滁馬高速實際行駛里程占滁馬高速總里程的比例計算,分類型按車次與高速公路通行費一併收取。免費範圍等按照皖交運〔2015〕153號文提出的方案及有關規定辦理。
四、收費單位自收費之日起,要在各收費站設定公告牌,向社會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費檔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起止時間和監督電話等。要堅持文明執勤和收費,自覺接受交通運輸、物價、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