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1年9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1〕69號印發《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總體要求、健全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和傳播體系、加強組織領導和科普宣傳3部分1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1〕69號
  • 印發時間:2011年9月21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1年9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
皖政辦〔2011〕6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1﹞33號),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完善預警信息發布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著力解決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的瓶頸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快構建和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實現實時監測、短臨預警、中短期預報銜接;建立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傳播機制,力爭到2015年,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提前15—30分鐘以上發出;努力消除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盲區,力爭到2015年,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5%以上;確保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更加準確,信息傳播更加快速,應急聯動更加有效。
(二)發布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制度。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負責製作並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氣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標準規範,結合各種手段的傳播發布能力和特點,細化預警信息發布標準、範圍和時限要求等。
(三)發布內容。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內容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和相關防禦措施等。氣象災害類別分13種,分別是: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道路結冰、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雷雨大風、霜凍和大霧。氣象災害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二、健全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和傳播體系
(四)提高監測預警能力。推進我省中小尺度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加強交通和通信幹線、重要輸電線路沿線、重要輸油(氣)設施、重要水利工程、重點經濟開發區、重點林區和旅遊區等氣象監測設施建設,強化糧食主產區、重點林區、生態保護重點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重點區土壤水分和墒情監測,實現災害易發區鄉村兩級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全覆蓋。進一步加強城市、鄉村、江河流域、水庫庫區等重點區域氣象災害監測預報,著力提高對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能力。
(五)加強發布平台建設。積極推進全省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形成省、市、縣相互銜接、規範統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實現預警信息的多手段綜合發布。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企業負責對氣象部門現有手機簡訊傳送平台功能進行全面升級,最大限度提高傳送速率,確保滿足預警信息發布最低時效要求,並配合氣象部門建立預警信息發布監控平台,做好全網手機用戶資料庫的定期更新,確保預警信息及時、高效發布。要在學校、機場、港口、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中小河流、水庫、地質災害點等災害易發區最大限度提供小區簡訊服務,提高預警信息發布的針對性、時效性。
固定電話運營企業要聯合氣象部門以縣為單位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固定電話反撥平台。要與氣象部門共同提供預警信息網路推送服務,提高預警信息發布的主動性。
(六)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各地要建立完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對於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要減少審批環節,並按照預警信息發布公益性的原則,建立快速發布的“綠色通道”。各級氣象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通報機制和共享渠道,使各部門能在第一時間獲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各有關信息傳播部門或單位在收到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後,要按照職責分工,在第一時間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安徽廣播電視台和各市縣廣播電視台接到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後,應在30分鐘內完成發布。安徽衛視、公共、經濟等頻道和各市縣廣播電視台電視頻道按預警信息級別滾動播放字幕,藍色、黃色預警為每1小時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橙色、紅色預警為每15分鐘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
安徽廣播電視台和各市縣廣播電視台要在新聞、交通、音樂等聽眾較多的廣播頻率整點或半點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遇有紅色預警信息隨時插播。
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營企業接到氣象部門負責人簽發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後,應減少審批環節,做到第一時間發布。當接收到紅色預警信息時,應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的所有社會公眾及時轉發。
省市級黨報及都市報等平面媒體接到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道路結冰、高溫、乾旱等時效較長的預警信息後,要在顯著位置予以刊載,刊載時要特別註明預警信息的有效時間。
中安線上等安徽境區域網路絡媒體接到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後30分鐘內,要在顯著位置予以刊播,並採取閃爍、漂浮等方式進行提醒。
(七)強化預警信息傳播。各級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通信主管部門及有關媒體、企業要大力支持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在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基礎上,在學校、社區、機場、港口、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建設電子顯示屏等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接收與傳播設施。完善和擴充氣象頻道傳播預警信息功能。重點加強農村偏遠地區預警信息接收終端建設,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方式及時將災害預警信息傳遞給受影響民眾。
(八)暢通基層預警信息接收傳遞渠道。縣、鄉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學校、醫院、社區、工礦企業、建築工地等要指定專人負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工作,重點健全向基層社區傳遞機制,形成縣—鄉—村—戶直通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渠道。發揮氣象信息員、災害信息員、群測群防員傳播預警信息的作用,並配備必要的裝備,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科普宣傳
(九)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將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機制,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氣象災害防範應對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組織做好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在城鄉規劃編制和重大工程項目、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建設前,要嚴格按規定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避免、減輕氣象災害的影響。各級新聞宣傳、通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網際網路等媒體的管理,監督其履行氣象防災減災的社會義務,共同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加大資金投入。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把氣象災害預警工作作為氣象災害防禦的重要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多渠道增加投入。各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預算中安排資金,保證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及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應急需求,增加資金投入,對手機簡訊平台進行升級改造,提高預警信息傳送效率。省發展改革委、省氣象局等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安徽省公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重點項目,儘快啟動安徽省氣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尺度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工程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質災害防禦氣象保障工程)”項目建設。開展“安徽省氣象災害防禦信息全覆蓋示範縣”建設。“十二五”期間,每年選10個左右的縣,由省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安排資金,將其建成監測到位、預報準確、預警及時、應對高效,減災效果最好的氣象服務信息全覆蓋示範縣。
(十一)加強輿論引導。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同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的聯繫溝通,及時準確提供信息,做好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宣傳報導,引導社會公眾正確理解和使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防止歪曲報導、惡意炒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重視和支持預警信息發布、傳播和套用工作的良好氛圍。
(十二)推進科普宣傳。各地要把氣象災害科普工作納入當地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手機等媒體,廣泛普及氣象災害預警和氣象災害應急避險常識,重點做好針對中小學生、農民、進城務工人員等防災避險知識普及和教育工作,培養和提高全社會的氣象災害防範意識和自救互助能力。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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