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學法學院

安徽大學法學院

安徽大學,位於安徽省合肥市,在1928年建校時即設有法學院,下轄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時,法律系被併入華東政法學院等校。1979年春,經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學在全國較早恢復重建法律系,並於當年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此後,分別於1993年起招收經濟法學專業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國際經濟法學專業本科生。1998年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調整後,僅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陳盛清、周枬、王榕、朱學山、陳安明等教授領銜,招收過數屆法律史、民法、經濟法、行政法、國際法等專業碩士研究生。2005年獲批經濟法學博士點,2010年獲批法學博士一級學科授權點。2012年入選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大學法學院
  • 英文名:Anhui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英語)
  • 創辦時間:1928年
  • 類別:公立大學
  • 學校類型:法律
  • 屬性:211工程
  • 所屬地區:中國安徽
  • 現任校長:郭志遠
  • 知名校友:袁曙宏
  • 主要院系:法學院
學院簡介,發展歷史,學科設定,師資力量,概述,程雁雷,汪金蘭,儲育明,袁敏殊,徐淑萍,郭志遠,胡小紅,周少元,陳宏光,楊成炬,李勝利,李明發,李坤剛,張宇潤,黨 委:現任領導,教學成果,承擔科研,科研平台,重點學科,

學院簡介

1928年安徽大學始建之初即設有法學院,下轄法律、經濟等系科。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時,法律系被併入華東政法學院等校。1979年,經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學在全國地方綜合性大學中率先恢復重建法律系。陳盛清、汪漢卿、易俊、王源擴等先後擔任系主任。1996年成立法學院,王源擴、李明發、程雁雷曾擔任院長。現任院長郭志遠。
學院擁有辦學層次齊全的人才培養體系。設有法學本科專業一個,2007年獲教育部批准建設的國家特色專業。自1982年起,由陳盛清、周枬、陳安明、朱學山、王榕等著名教授領銜,招收數屆法律史、民法、行政法、國際法、經濟法等專業碩士研究生。2005年獲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覆蓋法理學、法律史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8個法學二級碩士點,其中法律史學專業擁有單獨考試招生權。1999年獲得具有法律碩士培養資格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2010年成為教育部首批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2005年獲經濟法學二級學科博士授予權,2008年設有經濟法學博士後流動站。2011年4月被國務院學位委增列為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學院現有在編教職工67名,其中專任教師59人。專任教師中,教授19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23人,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9人;有國外留學與進修背景的教師7人;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3人,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3人;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人;全國模範教師一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一人,教育部霍英東青年教師獎一人;安徽省首屆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4人。

發展歷史

1996年10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組建成立法學院。恢復重建後的首任系主任為著名法學家陳盛清教授,法學院成立後的首任院長為法學博士王源擴教授( 曾任安徽大學副校長 ),現任院長為郭志遠教授。

學科設定

法學院現有經濟法學、民商法學、刑事法學、憲政與法理學等四個法學博士點,法理學、法律史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等八個法學碩士點,並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經濟法學學科為安徽省省級重點學科,經濟法學教學團隊為安徽省省級教學團隊,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為安徽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心與法學院共同創辦的《安徽大學法律評論》每年定期出版兩卷。

師資力量

概述

法學院設有法律史、國家法、法學理論、刑法、國際法、經濟法、民商法、訴訟法8個教研室和刑事技術實驗室。學院現有在職教職工70餘人,其中專職教師60多人,現有教授19人,副教授24人,講師20人。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30餘人。陳盛清、周枬、朱學山、汪漢卿、李學寬等教授曾分別擔任過中國法學會相關學科研究會會長、執行會長、名譽會長、副會長等職務。

程雁雷

女,黃山市黟縣人。中共黨員。1985年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1991—1992學年北京大學法律系行政法學研究生課程班結業,1999-2000學年北京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1995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2000年晉升為教授。曾任安徽大學教務處副處長、人事處副處長、安徽省暨安徽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現任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1997年入選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2006年獲準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貼。2007年入選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2010年入選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2008年被授予首屆“安徽省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稱號。
1985年以來一直在安徽大學從事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的教學和科研工作。在行政法律制度研究和教育行政法研究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學術特色。公開發表學術成果總計100多萬字。先後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政法論壇》、《法學》等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40多篇,主編規劃教材1部。合著和參編教材8部。共主持承擔科研項目16項,其中國家和省部級項目8項;參與國家項目2項。先後獲安徽省社會科學獎論文二等獎和論文三等獎。被聘為教育部《高等教育法》修改工作小組專家成員;受教育部委託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考試法(專家建議稿)》。
擔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安徽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兼秘書長。被聘為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中心和軟法中心兼職教授,蘇州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等。被聘為安徽省人大法工委立法諮詢員、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員、安徽省人大內務司法諮詢員、安徽省紀檢監察特約研究員、安徽省普法宣傳高級講師團成員、合肥市人民政府、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和銅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

汪金蘭

女,法學博士,1966年12月生,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1987年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0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民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國際私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安徽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研室主任,國際法碩士生和博士生導師,兼任安徽省政府立法諮詢員,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員。主要從事國際私法、國際產品責任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對國際民事程式法和國際家庭法較為感興趣,在《政法論壇》、《法學評論》、《法學》、《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等國家級刊物發表《統一國際私法的發展走向及其對中國國際私法的影響》、《統一國際私法發展述評》、《香港與內地婚姻法律衝突及其解決》等學術論文,合著《國際法與國際事務論》、參編《國際私法》等法學教材共四部。

儲育明

男,1964年4月生,安徽省潛山縣人。1985年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安徽大學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同時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現為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導師,安徽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合著《中國商事法》、《商法》等著作、教材10餘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40餘篇;主持或參加社科項目多項,論文獲獎多次。

袁敏殊

女,1966年生,江蘇泰州人。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安徽大學中青年骨幹教師。曾任安徽省第七屆婦女代表大會執行委員。現任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理事、安徽省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被聘為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婦兒專門小組成員、安徽省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安徽省婦兒保護專家組成員。同時兼職在安徽達安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1986年以來一直從事民法學、婚姻家庭法學等的教學、研究與實踐工作,先後在《法學家》、《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政法論壇》、《安徽大學學報》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

徐淑萍

女,1962年3月生,安徽省太湖縣人。1983年7月安徽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3年7月留校任教。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上海社會科學院攻讀國際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89年7月在安徽大學法學院任教。現為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經濟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其間,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在職攻讀國際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並於2001年12月獲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3年12月起任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掛職)。安徽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在有關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40餘篇,獨著及參編著作6部,主持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項目。

郭志遠

郭志遠,男,1974年出生,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訴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安徽大學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處長、安徽大學廉政法治協同創新中心執行主任。

胡小紅

男,漢族,1968年8月生,安徽無為縣人,法學博士,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科技法學會理事。在《政法論壇》、《稅務研究》、《法學雜誌》、《學術界》、《安徽大學學報》等學術期刊發表論文近三十篇,出版個人專著一部(《稅收立法權研究》,安徽大學出版社2009年4月出版)。參編中國人民大學21世紀教材《金融法》。主持一項安徽省軟科學計畫項目、多項安徽省教育廳社科項目,參加兩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005年被評為安徽省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

周少元

男,1962年4月生,安徽壽縣人。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出站人員,法律史專業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安徽省法學會法律史研究會會長,安徽省高校拔尖人才,安徽大學中青年骨幹教師。主要從事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和傳統法律文化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出版專著二部(合著),主編、副主編教材各一部,參加編寫教材多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三十餘篇。主持並完成科研項目多項。現擔任國家級科研項目《中華大典法律典行政法分典》副主編,主持法務部項目《中國法律教育問題研究》,主持安徽省教育廳項目《中國古代文官制度研究》,參加國家項目《清史法律志》,國家科研項目國家社科項目《明清民事規範的法律調整》,教育部項目《明清時期徽州法律文書研究》。科研成果多次獲獎,教學獲安徽大學青年教師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

陳宏光

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研究生導師。國內若干所高校和研究中心的兼職教授、研究員。1985年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獲行政法學(中南政法學院憲法學)碩士學位;2002年畢業於蘇州大學法學院,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自1988年在安徽大學任教至今。研究領域主要是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當前重點研究政府法治問題,參與政府法制實踐包括立法起草、法規梳理、課題調研、項目研究、立法論證和法治講座等。著述與教材多部,論文60餘篇,成果多次獲獎。主持研究和承擔政府委託課題10餘項。
聘任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組成員、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諮詢專家庫成員;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員;合肥市、六安市、淮北市、阜陽市、淮南市等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等。
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安徽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安徽省法學會立法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合肥市依法行政研究會副會長等。

楊成炬

法學博士,安徽定遠人,現為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法理學、立法學、公法理論的教學與研究;兼職律師,主要承擔行政爭議與建築房地產領域的法律業務。曾就讀於華東政法學院(現華東政法大學),獲碩士(2001)、博士學位(2006)。
主持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縣區委書記權力監督問題研究》(2008年)、主持省領導圈定課題《領導幹部的黨性修養與作風養成的制度環境研究》(2009年)、承擔安徽省政府法制辦委託課題《地方政府立法權研究》(2010年,獨立編寫“地方政府立法許可權、具體行政事項的立法權、區域政府聯合立法”三章),並參與課題多個。曾獲法務部勞教局與中國勞動教養學會徵文三等獎(2003)、上海市研究生優秀學位論文獎(2003)、華東政法學院研究生綜合獎(2004),第二屆“中法圖”杯書評華東政法學院賽區一等獎(2005)。

李勝利

男,1972年3月生,安徽潁上人。分別於1993年、2003、2012年年在安徽大學法律系、安徽大學法學院、中南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學士、經濟法學碩士、經濟法學博士學位。1993年7月-2009年4月任教於安徽財經大學(原安徽財貿學院)法學院(系),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現為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副主任,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安徽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主要從事本科生、研究生的經濟法學、競爭法學、房地產法學等課程的教學與研究工作。曾在《法商研究》、《法學評論》、《財貿經濟》、《法制日報》(理論版)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譯文約30篇,其中多篇被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和《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等轉載或轉摘;參與或主持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多項;主持或者參加撰寫教材、著作多部。

李明發

男,1963年3月生,安徽省肥東縣人。1985年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安徽大學法律系民法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曾任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現任安徽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民商法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安徽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員,安徽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1997年獲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1999年獲霍英東基金會高等學校青年教師教學獎。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參編著作兩部,獲學會獎、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多項,現主持和參加國家級、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多項。

李坤剛

李坤剛,男,漢族,法學博士,教授,經濟法教研室主任。主要從事勞動法、社會保障法和法律英語的教學。安徽省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西南政法大學勞動和社會保障研究所兼職研究員,四川省社會法研究會特邀研究員。任安徽省社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法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法研究會理事(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勞動法學會勞動保障監察委員會常務理事。安徽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安徽大學法律顧問。目前已經用中英法文發表論文60餘篇,參與撰寫、編寫、翻譯教材和學術專著10餘部。參加了兩項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的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曾作為勞動法學者受到國外學術機構、國家組織或國家機關的邀請,赴美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新加坡、菲律賓、泰國等國參加國際勞動法學術交流。

張宇潤

張宇潤,男,安徽霍山人,1965年2月生。1987年7月畢業於安徽大學經濟系,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92年7月,蘭州大學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6月,南京大學研究生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1992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學法學院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1998年被聘為副教授,2003年被聘為教授。現為安徽大學法學院暨經濟法制研究中心教授。
張宇潤先後在《中外法學》、《政法論壇》、《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法學家》、《當代世界和社會主義》、《學術界》、《軟科學》、《科技與法律》、《法學雜誌》、《當代法學》、《蘭州大學學報》、《安徽大學學報》、《金融時報》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70多篇。出版著作:《經濟效率和社會正義》(合著)(安徽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金融創新和制度創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中國創業板市場的法律規制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版)、《貨幣的法本質》(中國檢察出版社2010年版)等。

黨 委:現任領導

書記:宋玉茹; 副書記:翟琰吾
行 政:
院長:郭志遠; 副院長:李勝利、朱慶、畢金平

教學成果

法學院教師積極參加科研工作。學院教師發表專業學術論文521篇,其中有較多論文發表在《中國法學》、《政法論壇》、《法學評論》、《法律科學》、《法商研究》、《現代法學》等重要期刊;獨著和合著30多部;主編和參編教材30多部。學院教師科研成果獲安徽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二等、三等獎以及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獎等20多項。學院教師現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0餘項,另主持教育部、法務部、國家發改委、民政部、中國法學會、安徽省社科規劃辦、安徽省科技廳、安徽省教育廳項目等數十項。
法學院在培養人才中注重實踐性教學環節,並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績,曾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二等獎以及安徽省優秀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學院教師現主持安徽省教育廳重點、一般教學研究項目多項。
法學院教師在教學和科研之餘,積極服務國家和地方法制建設。學院教師中現擔任《高等教育法》修訂專家組成員、省市人大常委會委員、省市政府法律顧問、省市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等十多人。
二十多年來,法學院共畢業碩士研究生近千名、全日制本科生2000餘名。畢業生分布全國各地。許多畢業生在國內著名高等政法院校、科研機構和法律實務部門發揮骨幹作用,為我國的法學教育事業以及民主和法制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承擔科研

201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按照資格審查、通訊初評、會議評審、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審批等規定程式,順利完成評審立項工作,共有3291項課題獲準立項資助,評審結果已經公布。我院3位老師申報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獲準立項。
1、程雁雷教授:《行政法視角下的現代大學制度研究》(一般項目,12BFX038)。
2、朱慶副教授:《中國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實證經驗與法律規制研究》(青年項目,12CFX067)。
3、汪瑋敏講師:《海外投資中勞工權保障的法律問題研究》,(青年項目,12CFX102)。

科研平台

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源於1993年成立的安徽大學法學研究所和2002年4月成立的安徽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2002年9月,在整合這兩個專門研究機構的基礎上正式成立了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作為專門研究經濟法制問題的學術機構並申報安徽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並於2003年10月正式獲得批准。中心的首任主任為法學博士王源擴教授,第二任主任為法學博士王先林教授,現在有華國慶教授擔任中心主任。中心建立了主要由校外專家組成的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主任由王源擴教授擔任。
中心的支撐力量是安徽省省級重點學科——安徽大學經濟法學和安徽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等相關博、碩士學位授權點。中心現有專職研究員20人。專職研究人員中13人具有教授職稱,18人在國內著名高校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人被評為首屆“安徽省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
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自成立以來,在科研項目申報和完成、成果產出和獲獎、學術交流、諮詢服務、基地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
在學科和學位點建設方面,結合省級重點學科和相關碩士點、博士點的建設和申報工作,較全面地研究了中國經濟法制的各種理論和實踐問題,並以巨觀調控法律制度、市場規製法律制度和涉外經濟法律制度這三個有一定優勢和特色的領域為研究重點。二級學科經濟法學博士點申報成功並開始招生。這為中心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科研項目方面,中心先後獲得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法務部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項目、國家發改委項目、中國法學會部級項目、民政部項目、安徽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多項,並接受科技部、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等委託,從事專題對策性項目的研究。以中心研究人員為主體申報的“經濟法前沿問題研究”於2005年4月被安徽大學批准為首批學術創新團隊項目之一(文科A類,經費為30萬元)。中心完成的國家社科規劃項目“中國反壟斷立法研究”的成果摘要被編入供中央領導參閱的《成果要報》上,並在全國社科規劃辦網站上登載,《經濟參考報》等媒體也有專門的介紹,還被編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選編》(第一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在學術交流方面,中心與法學院合辦的《安徽大學法律評論》每年出刊兩期,並固定開設“經濟法制論壇”專欄,在學術界影響不斷擴大。同時,中心專兼職研究人員參加了多次的全國性或國際性的學術會議,在全國性學術團體擔任了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等職務。
在對外諮詢服務方面,多人擔任省、市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以及有關協會的法律顧問、立法諮詢員、執法監督員、專家諮詢員等,直接參與了全國與本省一批重要立法調研、諮詢論證和委託起草工作。
在中心管理方面,制定了包括《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了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學術秘書組成的日常管理機構。
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將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建立一套嚴格、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形成知識創新機制和自我發展能力,建立起機構開放、人員流動、內外聯合、競爭創新、自我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力爭將本中心建成全省經濟法制方面的學術研究中心、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學術交流和圖書情報基地以及研究諮詢服務基地,並爭取在全國有一定影響。

重點學科

經濟法學學科是安徽大學法學院的優勢學科和重點建設的學科,已被列入安徽大學“211工程”三期建設的學科之一。安徽大學早在1981年、1985年和1987年就以周枬教授和王鎔教授為主的導師組在全國較早地招收了3屆經濟法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1998年,安徽大學正式被批准建立經濟法學專業碩士點,1999年開始招生。2001年,安徽大學經濟法學學科被評為安徽省省級重點學科。2008年順利通過評估驗收,再次被評為省級重點學科(B)。
經過多年的教學科研,本學科點形成了3個比較穩定的研究方向,即巨觀調控法、市場規製法方向和涉外經濟法方向,先後承擔了國家級、省部級以及廳級項目的研究,發表了一批具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論文,出版了若干專著、教材,獲得過國家級、省級和全國性學會的多項教學和科研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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