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安寧市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導語,正文,

導語

為有效消除重大火災隱患,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全市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14〕34號)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昆政辦〔2014〕84號)要求,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正文

一、集中整治時間
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10月10日。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推動各街道、各部門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摸清現階段全市重大火災隱患底數,切實做到掛牌督辦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綜合治理一批、改造搬遷一批、查封取締一批嚴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三、整治措施
(一)政府掛牌整治。嚴格按照《雲南省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工作暫行辦法》規定,實行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逐級負責制。組織規劃、國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門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棚戶區以及商貿市場、小加工作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的區域性火災隱患進行綜合治理,納入到本地新型城鎮化建設、產業升級計畫中,分區域制定整治方案,分步驟紮實推進隱患整改工作。
(二)部門綜合整治。市工信、教育、公安、民政、國土、住建、文體廣電旅遊、衛生、安監、工商等部門,要迅速組織摸排行業領域內單位(場所)的重大火災隱患,督促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市公安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依法下達《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單位(場所)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對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場所),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範疇,通報發改、工信、工商、旅遊、金融、保險等部門,推動作為信用評定、項目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保險費率厘定、星級評定的重要依據。
(三)格線排查整治。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平台,推廣套用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子系統,按標準配備消防專(兼)職格線管理員,落實人員經費和工作保障,組織格線管理員深入居民院樓、村組、單位(場所)開展重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四)古建築專項整治。各部門要對文物建築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推行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登記備案和安全承諾制度,納入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平台,進行動態管控。加強消防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提升文物建築抗禦火災事故能力水平。
(五)輿論監督整治。要建立重大火災隱患通報制度,在新聞媒體開設曝光專欄,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火災隱患。組織媒體對有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採訪、深度報導,特別對一些久拖未改的隱患單位要曝光單位名稱、單位負責人、具體隱患等關鍵信息,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壓力。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1日前)。各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召開專門會議部署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推動行業部門、公安派出所、村(居)委會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
(二)排查摸底階段(7月15日前)。在前階段排查整治基礎上,對轄區內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摸排梳理,逐一登記造冊。成立專項檢查組,層層核查各地重大火災隱患底數。
(三)全面整治階段(9月20日前)。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場所)簽訂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書,採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輿論等手段,逐個區域、逐個單位督促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對整改難度不大的重大火災隱患,督促在規定期限內整改銷案;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督促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採取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方式,逐項消除隱患。
(四)檢查驗收階段(10月10日前)。市政府對檢查驗收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整治不到位的,將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此次專項行動,成立市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部署、指導協調、督導驗收等工作。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梅林任組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張紀輝、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曹福波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各相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由大隊長曹福波任辦公室主任,副大隊長肖德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站在“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的高度,本著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此次專項行動對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的重要意義,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化措施,立即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各街道辦事處比照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立相應工作機構。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各相關行業部門要積極參與到本次專項治理工作中來,要建立經常性的聯絡協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將專項治理工作與相關職能部門業務工作同計畫、同部署、同獎懲,重點緊盯容易發生人員傷亡火災事故的單位場所,把統一部署與因地制宜相結合,把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積極創造地區、部門、企業和個人之間合作共治、協作共贏的良好消防工作格局。
(三)全面排查,嚴格整治。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執法工作要求,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堅決依法整治,毫不手軟。要按照公正、文明、規範執法的要求,強化服務意識,指導制定切實可行、效果明顯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加大宣傳,媒體監督。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此次治理工作開展情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要將曝光隱患作為今後一個時期媒體宣傳的重點,搭建好媒體曝光的固定陣地。工作中注意做好“三個結合”(堅持輿論引導和媒體監督相結合,堅持正面宣傳與隱患曝光相結合,堅持集中曝光和跟蹤報導相結合),形成社會輿論高壓態勢。
(五)強化督導,跟蹤問效。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成立督查組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及時通報批評,並提交監察部門依規處理。
各街道辦事處《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附屬檔案1)於7月11日前上報市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從7月份起,每月8日前上報《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2)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一覽表》(附屬檔案3),10月7日前上報檢查驗收情況和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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