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哪心,廣東深圳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曾致1人重傷,9人輕傷的嚴重後果。
2020年9月28日,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判處安哪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萬元,罰金人民幣10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哪心
- 國籍:中國
- 人物類型:話題人物
- 性質:廣東深圳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自1998年開始,安哪心通過籠絡同鄉,網羅社會閒散人員等,在坪山區、惠州大亞灣區一帶為非作惡,並參與砍傷他人一案,藉此樹立非法權威和強勢地位,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7年至2008年期間,該組織成員對坪山竹坑區域的多家商戶實施威脅恐嚇、敲詐勒索,強迫商戶與組織進行交易,藉此在竹坑長期壟斷煤氣、糧油、桶裝水等行業,並向該區域的經營攤販收取“管理費”。
2010年以來,安哪心利用組織影響力,指使組織成員強行霸占深圳坪山及惠州大亞灣多處窪地和魚塘,經營非法倒土場,並通過圍堵工地、圍堵運輸泥頭車、敲詐勒索同行業人士等方式,強行取得當地土石方工程,攫取了巨額非法利益,用於高利放貸。
該組織還多次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共致1人重傷,9人輕傷,給當地民眾心理造成強烈恐慌,致使多名民眾的合法權益遭受嚴重侵害後,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
依法判決
2020年9月28日,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安哪心等13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安哪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萬元,罰金人民幣105萬元;其餘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至二年,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