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保證基金

安全生產保證基金是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內部設定的保險形式的後備基金。1984年經中國國務院批准設立。

根據其規定,該項基金從其所屬企業每年固定資產原值的2‰提取,是企業在提取折舊基金大修理基金後再次攤入成本而提取的一項後備基金。當其所屬企業遭遇其規定的責任事故時,由基金撥款給與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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