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縣公安局

安仁縣公安局

安仁縣公安局位於湖南省郴州市安仁縣城關鎮安仁大道,共26個內設機構,其中包括4個綜合部門、10個直屬大隊、2個監管所、10個派出所,專項編制218個,農機事業編13個。

安仁縣公安局負責全面部署全縣公安工作,擔負統一指導打擊違法犯罪、防範事故的重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仁縣公安局
  • 性質:職能部門
  • 下轄機構數:25個
  • 內設機構數:7個
機構簡介,基本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安仁縣公安局是安仁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現有機構25個,其中內設機構7個,分別為辦公室、政工室、指揮中心、考評辦、紀監室、法制股、行裝股;直屬機構9個,分別為刑事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交通警察大隊、經濟和涉稅犯罪偵查大隊、禁毒大隊、國內安全保衛警察大隊、戶政股、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機構9個,分別為城關派出所、安平派出所、牌樓派出所、關王派出所、承坪派出所、靈官派出所、龍海派出所、清溪派出所、軍山派出所

基本職責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3、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
5、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6、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7、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8、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9、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領導分工

吳興國,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李國文,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全局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段武生,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指揮中心、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及綜治、民調工作,聯繫安平派出所;
陳雪文,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紀委、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聯繫龍海派出所;
陳碧南,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治安大隊、治安巡邏防控大隊、城市管理警察大隊、政務中心(公安業務)、消防大隊,聯繫靈官派出所;
譚志洪,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法制大隊、禁毒大隊,聯繫關王派出所、承坪派出所;
侯智鵬,黨委委員、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分管交警大隊;
陳躍華,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刑事偵查大隊,聯繫城關派出所
羅成教,黨委委員,分管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隊,聯繫清溪派出所;
侯智鍵,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分管政工室,聯繫牌樓派出所;
侯德昭,黨委委員、森林公安局局長,分管森林公安局;
張揚斌,縣610辦副主任、局黨委委員,分管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聯繫軍山派出所;
李清平,工會主席,分管工會、警務保障室,聯繫平背派出所。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負責公安統計及社情分析;起草重要檔案;負責重要會議材料起草、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管理局機關檔案並指導直屬單位檔案管理工作。
(二)政工室
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公安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警銜日常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人民警察錄用審核工作;研究擬定公安民警教育、培訓計畫,檢查、監督落實情況;負責公安民警的體育工作;負責本單位計畫生育工作;組織公安宣傳工作和公安隊伍文化建設;承辦公安機關的表彰獎勵、優撫工作。
(三)紀委(監察室) (加掛審計室、警務督察隊牌子)
負責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按照規定承辦、協助對黨員違法違紀案件的檢查、審理;承辦和指導公安機關政紀和警紀案件的檢查和審理工作;承辦督辦民警的違紀案件;受理民眾信訪、舉報和民警的申訴;受理民眾來信來電和控告申訴,負責公安信訪工作;負責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依法對公安專用經費、專業經費及職業據點的財務管理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四)行裝股
負責公安警務保障工作;負責警用裝備、被裝配備的計畫、採購、發放和管理;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管理經費預決算和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的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
(五)戶政股(加掛安仁縣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戶政管理工作,承辦全縣人口統計工作,依法管理戶籍、管理居民身份;負責對全縣流動人口、監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公安派出所的有關工作。
(六)指揮中心
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協助局領導處置重大事件;負責“110”報警的接處警工作;負責公安機關通信工作;負責公安通信網路建設和管理,制定通信行為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公安重大任務的通信保障;承擔局機關有線、無線通信業務和設備的購置、更新及維護管理工作。
(七)110處警大隊
接受民眾報警求助,行使各類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權,接受民眾投訴、控告。
(八)國內安全保衛警察大隊
(九)禁毒大隊
掌握全縣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情況,組織指導開展禁毒工作;研究制定毒品犯罪預防、管理和打擊對策;偵查毒品犯罪案件;開展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和易製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的管制工作;聯絡、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開展禁毒民警業務培訓工作和禁毒宣傳工作。
(十)交通警察大隊
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維護城鄉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發證工作;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縣公安局警衛處牌子)
負責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參與群體性事件處置;依法加強對槍枝彈藥、危險爆炸物品、核材料、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金融系統、學校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和保全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工作;指導或直接組織實施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組織對警衛對象、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警衛工作。
(十二)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承擔重大暴力案件的現場處置任務;承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場所的搜爆、排爆,堵截搜捕犯罪嫌疑人,解救人質等特別任務;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全縣刑事技術工作;規劃刑事技術工作的發展,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指導、推動全縣刑偵基礎業務建設。
(十三)經濟和涉稅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經濟、涉稅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涉稅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全縣經濟、涉稅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
(十四)看守所
負責對犯罪嫌疑人、已決人犯和未決人犯的羈押和看守工作,維護、整頓監內秩序,保障人犯生活;組織余刑犯勞動改造,確保監所安全。
(十五)拘留所
負責執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人員的行政拘留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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