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留兒童

守留兒童

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產業結構逐步調整,帶動了農村勞動力的不斷轉移,人民發揚敢闖敢拼的精神,紛紛走出國門,到國外創業,闖出了一條出國務工、經商致富的道路,從1992年起陸續到義大利等一些歐洲國家經商務工人員約占總人口的三分之一,與此同時也出現了“留守孩”這一特殊群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守留兒童
  • 同義:留守少年
  • 區別概念:“問題”兒童
  • 解決途徑:學校,社會,家長等
產生背景,調查對象,基本情況及問題,解決方案,

產生背景

從以下方從
教育方面一、要重視對留守少年兒童良好品德形成的教育:
二、重視留守兒童的家校聯繫,要和這些留守兒童家長進行多溝通
三、對留守兒童思想教育要保持平等的交流、堅持以“愛”為首
四、對留守兒童要突出安全教育工作
五、開展形式多樣的有意義的活動對留守兒童進行思想教育

調查對象

所謂“留守”兒童,是指我國廣大農村、城鎮地區存在的一種特殊兒童群體的稱謂,主要是對由於兒童雙親或單親外出打工而造成的部分兒童處於一種親子離異的現象的一種描繪。本次調查選取的樣本為宿遷市宿豫區順河鎮陸槽坊居委會留守兒童,年齡主要分布在4至14 歲之間,同時走訪了部分政府官員和國小老師(校長),做了三個留守家庭的個案調查分析 。

基本情況及問題

“留守”兒童不是“問題”兒童的代名詞,“留守”兒童的教育與成長也不是一種“幫教”性質上的“扶差”教育,它的基點是預防性的,在正確認識“留守”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留守”本身的正面意義是必要的。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我們發現了不少存在於“留守”兒童身上的問題,這些問題若得不到社會的重視,勢必影響到“留守”兒童群體的健康成長與發展。
家庭環境不利於孩子成長:大多數承擔監護孫子(女)的祖輩文化水平低,無法對孩子進行有效的學習輔導,思想教育,人格培養等,親職教育十分薄弱。不少家庭的老人迷信、打牌、飲酒等,對孩了產生不良影響。
“真空時段”影響學生成長:雙休日或節假日是留守學生自我支配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學生一方面在學習上缺少必要的指導而感到無助,另一方面,與祖輩間因認知代溝、心理代溝而缺少溝通,易受到社會不良風氣侵蝕,形成“家庭管不好,學校管不到”的“真空時段”。
親情缺失不利於孩子健康心理的培育:父母常年在外,孩子缺少親情的關懷,成長中的心理需求無法滿足,造成不少留守學生孤獨、自我封閉、情緒異常,甚至產生仇視心理。“留守”兒童父母雙方或單方外出打工會導致父母的非自然缺損,對其心理的健康發展帶來一定的損害。當父母不在身邊,臨時監護人並沒有能夠彌補感情空缺時,孩子更多的將情感寄託到朋友身上,這些“留守”兒童與朋友一般是同齡人,在生活經驗、自我認識和自我控制等方面都沒有成熟,雙方在一起更多的是相互傾訴或者簡單的勸解,很難進行有效的指導。
不良品行危害孩子的正常發展:少數留守孩子厭學、逃學,亂花錢,愛上網,甚至有偷竊行為等,成了“問題孩子”。在矯正學生不良行為習慣中,由於學校單方施教,往往收效甚微。
此外,在調查的過程中,筆者還發現被“隔代監護”的孩子身上存在更大的人身安全隱患。作為一個弱勢群體,農村“留守”兒童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父母不在身邊,爺爺奶奶還要料理農活,他們沒有過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孩子身上,這些孩子很可能成為不法分子的侵害對象,男性兒童多會成為人販子注意的目標,而女性兒童多易受到人身的傷害。

解決方案

(一)從長遠來看徹底改革現有戶籍制度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根本辦法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一個涉及多個方面的綜合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拆除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壘,徹底打破維繫多年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將在幾十年甚至更長時間裡存在,它的求解過程也就是中國市場經濟逐步完善的過程,短期內要關注的是有哪些方式可以緩解這個問題,以將這個問題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從長遠看,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還要靠國家對城鄉一體化發展進行統籌考慮,要通過相關政策的制定,給予農民工平等的市民待遇,讓他們的子女能與城市的孩子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機會;取消對農民工子女入學的限制和高額的借讀費,讓農民工子女也能同城市的孩子一樣入學;城市要把外來農民工的子女入學問題納入規劃中,在學校的建設、布局、規模等方面進行調整,以適應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大批進城的趨向。
(二)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
1、 學校方面
學校要發揮自身優勢,監督孩子的思想變化。可採取教師與家長簽訂增強了解留守兒童信息的家訪協定、開通家長熱線、讓這部分學生住校,教師給予他們特殊的關愛等形式,方便家長及時了解孩子的思想動態,以彌補親子關係缺失對其人格健全發展的消極影響。具體措施如:
(1)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建設,切實有效地對留守兒童進行教育與管理。農村中國小普遍寄宿條件很差,很多學校甚至沒有寄宿條件,政府應加大對農村寄宿學校的建設力度,並不斷完善其基礎設施,要儘量為雙親在外地或親友不能提供良好成長環境的農村留守兒童提供住宿條件,讓留守兒童在老師、同學群體中健康成長,以對缺失的親職教育進行補償。
(2)在農村學校教育中增設心理課程。在為所有兒童提供良好的知識教育的同時,也要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發展,尤其是農村留守兒童,要給予更多的關注。學校應開設心理課程,配備心理教師,引導兒童走過人生髮展的關鍵時期,使兒童心理得到健康的發展。
2、家長方面
父母要轉變觀念,重視孩子的全面健康發展,儘可能和孩子密切聯繫和溝通,有條件的可把孩子接到打工地上學,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條件。一時無法把孩子接到身邊的,要從孩子成長需要的角度出發,尋找有文化素養的人做孩子的監護人。不僅如此,還應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1)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忌過度的物質滿足。物質和經濟補償彌補不了子女見不到父母對其造成的心理“創傷”。相反過度的物質滿足和經濟供給往往為子女的越軌行為製造了溫床、提供了條件,使他們難以抵制外界的誘惑。如沉迷於遊戲廳等娛樂場所,臨時沒有錢而引發偷盜、強劫等犯罪行為。所以,父母應轉變心態,更多地注重與子女的感情交流和心理溝通,從精神上關心子女的發展。
(2)代養人要樹立角色意識。代養人既然接受了委託,就要真正負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努力為其營造近似完美的家庭結構的心理氛圍和教育環境,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嬌寵貫養,做到嚴與愛的結合,運用自己的情感和理智促其健康成長。
3、社會方面
社會各界要關心留守兒童,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媒體應加強宣傳,增強社會的關注程度,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教育部門應制訂有關留守兒童的監測體系,明確監測辦法,在全局上整體地、動態地掌握留守兒童的情況;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工會、村委會、派出所等組織的作用,建立社會監護體系,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的親職教育問題。具體如下:
(1)建立“留守兒童”服務中心。調研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現狀,收集需要幫助的“留守兒童”對象;以自然村為中心,幫助組建“留守兒童”互助小組,並建立起社會大家庭與農村“留守兒童”小組互動模式。服務中心可以把需要幫助的名單提交給有意願幫助“留守兒童”的社會機構和愛心人士,為自己所志願服務的“留守兒童”進行學習用品、心理諮詢以及學業輔導等援助。
(2)繁榮農村文化。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農村物質生活水平大大提高,電視等現代傳播媒介大量進入農村家庭。在電視文化的衝擊下,農村傳統的文化娛樂形式,如舞獅燈、龍燈、以村為單位的輪迴放映電影等形式都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以電視文化為中心的家庭文化娛樂方式,或者是以封建迷信、打牌賭博等消遣方式,打發精神上的空虛,農村社區傳統的文化生活已逐漸荒廢。在農村學校里,幾乎沒有文藝演出活動,任由孩子們自己支配節假日的時間,這無疑為孩子向社會其他渠道尋求文化和精神上的需求留下很大的無法控制的時間和空間。對於留守兒童而言,他們極易迷失方向。這種現象特別不利於農村“留守兒童”的思想道德向社會主流方向發展。
建設農村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少兒文化藝術,要以支持和構建公益性文化組織為平台展開。幫助農村基層組建文化(藝)組織,如文藝演出隊、老年協會、傳統樂器演奏隊等文化合作組織。以傳統文化、鄉土文化為主,將中華傳統美德和文化內涵融入到文化節目(如文藝演出、剪紙、繪畫、書法、武術等),影響和促進農村少年兒童(特別是大量的“留守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人格的形成。
總之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不僅關係到留守兒童自身的健康成長,也關係到農村教育的改革與發展,關係到我國教育的整體發展水平,關係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關係到我國社會的發展進程。我們期望家庭、學校和社會能對此給予足夠的重視。承擔起各自的責任,“為那些弱勢群體提供更多的教育機會,通過教育改變貧富選殊的現狀。”保證農村留守兒童享受合法的義務教育權利,共同探討解決這一社會問題的更為有效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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