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軍訓

學生軍訓

學生軍訓(military training)是指學生在就學期間所接受的基本軍事訓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訓
  • 外文名:military training
訓練介紹
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基本軍事理論和軍事技能,增強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弘揚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磨鍊意志品質,激發戰勝困難的信心和勇氣,培養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作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提高綜合素質,為軍隊培養合格的後備兵員和預備役軍官。世界許多國家都對大、中學校學生進行軍事訓練。俄羅斯普通中學9~10年級、14~15歲的學生,中等專業和職業學校的學生,都要接受軍事訓練。在校學生的軍事訓練主要由學校的在編軍事教官負責組織實施,並得到當地駐軍的積極配合和幫助。學生在校的軍事訓練一般為每周兩小時,在寒、暑假期間還要參加學校和當地駐軍共同組織的野外訓練和軍事夏(冬)令營。每一訓練科目結束時要進行考核驗收。大學生的軍事訓練由所在院校的軍事教研室根據國防部制定的大學生預備役軍官訓練大綱實施。平時的軍事訓練由軍事教研室在校內的軍事專修室和訓練基地進行,軍事集訓在訓練中心或當地駐軍的野外訓練基地進行。大學生在軍事訓練過程中和軍事訓練結束時要進行考核。美國大學生的軍事訓練主要由後備軍官訓練團負責。對中學生進行軍事教育與訓練,主要通過後備軍官訓練團初級部以開設選修課和初級職業軍校的形式進行。在開設選修課的中學,由在軍隊服役20年以上的退役軍官負責教學與訓練。對參訓的青年學生,按照軍隊的體制編制進行編組,採用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訓練。學生畢業時頒發學術等級證書。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在部分高等院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中曾進行學生軍訓試點。80年代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定,在部分普通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中有組織、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了學生軍訓試點工作。2001年,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事委員會辦公廳轉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學生軍訓的指導思想和目的、規劃和要求、領導和組織等,學生軍訓工作由此在全國普遍開展。中國的學生軍訓是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學生的必修課。內容主要包括軍事理論教學和軍事技能訓練兩部分。軍事理論課內容主要有中國國防、軍事思想、國際戰略環境、軍事高技術、信息化戰爭等,採取課堂教學的形式進行;軍事技能訓練內容主要是條令條例教育與訓練、輕武器射擊、戰術、軍事地形學、綜合訓練等,主要採取在校內集中組織實施或在軍訓基地訓練的形式進行。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的學生軍訓,統一納入社會實踐課程進行。中國的學生軍訓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由教育部和軍隊有關部門共同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自治縣、市、市轄區)教育行政部門、軍事機關,負責區域內的學生軍訓工作。學生軍訓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普通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具體實施學生軍訓。軍事機關負責向普通高等學校派出派遣軍官,安排承訓部隊和幫訓官兵,提供學生軍訓所需武器彈藥的保障。教育行政部門和軍事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或聯合辦公制度,提出做好學生軍訓工作的指導性意見。中國的學生軍訓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為依據,按照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圍繞國家人才培養的長遠戰略目標和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需要,組織開展學生軍訓工作。中國地方各級政府和軍事機關要切實加強對學生軍訓工作的領導組織,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軍地有關部門、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學生軍訓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總結推廣經驗,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嚴防發生事故;普通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要把學生軍訓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統籌安排;按照學生軍事課教學大綱的規定,確保軍訓內容、時間的落實;加強軍事教師隊伍和軍事教學學科的建設,積極開展教學研究,定期組織培訓,努力提高軍事課教學質量;不斷完善軍訓教學設施,改進教學手段,為學生軍訓創造良好的條件。
學生軍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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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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