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預算外資金

學校預算外資金是中國各級各類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收自支,不納入國家預算的資金。屬國家預算之外單獨管理的財政性資金,日益成為學校教育經費的重要來源。在中國小,包括勤工儉學、校辦企業收入及學生繳納的雜費收入。在高等學校,包括:在完成國家下達的教學、科研任務的前提下,接受委託培養,舉辦幹部專修科、函授、夜大學以及開展社會技術服務、諮詢等有償服務所取得的收入。

高等學校開展科技諮詢、技術轉讓的收入,在扣除成本後提取一定比例的勞務酬金,其餘部分納入學校基金;接受委託代培生,舉辦幹部專修科、函授、夜大學,接受進修教師所取得的經常費,大部分作自動增加經費撥款處理,小部分納入學校基金。學校舉辦各類培訓班、短訓班的收入,在扣除各項開支後的純收入,按規定比例納入學校基金,其餘作為勞務酬金,並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實施分配。按規定納入學校基金的收入,一律按學校基金的有關規定使用。學校必須按規定向同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編報預算外收支計畫,及時、準確地報送收支執行情況和年度收支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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