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築

學校建築

學校建築是人們為了達到特定的教育目的而興建的教育活動場所,其品質的優劣直接影響到學校教育活動的正常開展,關係到學校人才培養的質量,同時它作為載體還是一個社會的教育思想與價值觀念、經濟與文化面貌等的具體體現者,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校建築
  • 外文名:“school architecture”、“school house”、“school plant”或“school building”
  • 分類:託兒所幼稚園中小學校高等學校
  • 意義:思想與價值經濟與文化面貌的載體
概念分析,相關文獻,定義分類,詞語辨析,建築專著,建築分類,歷史演變,文字探究,史籍記載,學科領域,中國小校介紹,教學樓的布局,普通教室設計,實驗室設計,特種教室設計,其他用房設計,高等學校,教學建築設計,圖書館設計,運動場所,生活區設計,

概念分析

對“學校建築”這一概念的分析,不僅需要將其放在歷史脈絡中加以考察,同時還需要將其放在全球語境中加以分析。專門研究學校建築的學者邵興江曾對此概念作了深入細緻的考察。“學校建築”這一概念,對其進行詞源學的考據分析,不僅可以還原“學校建築”內涵的本來面目,而且也有助於我們清晰認識這一概念的歷史演變。

相關文獻

在英文語境中,表達“學校建築”涵義的辭彙相當豐富,如“school architecture”、“school house”、“school plant”或“school building”等,當然也有部分研究者使用“school facility”或“school apparatus”等辭彙開展與學校建築相關的研究,其中以“school facility”指稱的研究,其研究範圍相當廣泛,基本覆蓋學校建築研究。(註:例如Chan,T.C. & Richardson,M.D. Ins and outs of school facility management:more than bricks and mortar[M].Lanham:Scarecrow Education,2005;Wilcox,Glenn S. School Apparatus:a pros thesis[D].Ithaca:Cornell University,1998.)在學校建築研究的學術發展史上,上述四個表達“學校建築”含義的不同英語辭彙更為頻繁地出現在特定的時間階段。在對學校建築開展系統理論研究的早期,無論是亨利·巴納德還是愛德華·羅伯森,均用“school architecture”意指學校建築研究,於此同時,“school house”或“school-houses”也頻繁的出現在當時期的文獻之中。
( 就筆者掌握的文獻看,當時以“School Architecture”命名的專著主要有:Henry Barnard的School Architecture (1848);Henry Barnard的Practical Illustrations of the Principles of School Architecture(1851);Thomas H. Burrowes的Pennsylvania School Architecture(1855);Edward R. Robson的School Architecture(1874);Theodore M. Clark的Rural School Architecture(1880);John G. Hodgins的Hints and Suggestions on School Architecture and Hygiene With Plans and Illustrations(1886); Edmund M. Wheelwright的School Architecture:A General Treatise for the Use of Architects and Others(1901);California Superintendent of Public Instruction的School Architecture in California(1904);William G. Bruce的School Architecture(1906);West Virginia Department of Free Schools的 School Architecture(1910);Georg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的School Architecture(1911);John J. Donovan的School Architecture:Principles and Practices(1921)等,當然也有不少著作以School Houses命名。)
總的來看,在1920年之前,“school architecture”,“school house”或“school-houses”是學校建築研究的主流用語。“school plant”或“school plants”作為學校建築的專業術語,主要流行於1930-1960年代,這一時期出版了大量包含“school plant”為書名的專業著作。[14]而“school building”或“school buildings”作為學校建築的專業稱謂,其年代分布與文獻出版情況則要廣泛得多,在20世紀的各個年代均有以“school building”或“school buildings”為題名的專業書籍出版,其中“school building”相對“school buildings”更為常見。在此,尤要說明的是雖然英文語境中“architecture”和“building”均可指建築,但在我國建築學界傾向於將“architecture”譯為“建築”,而將“building”譯為“營建”。(註:在西方古典主義建築體系那裡,建築物在形態上可清晰地分為神權、皇權服務的具有神聖性和紀念性的一類,也被定義為所謂的“主流建築”,一般以石構為主;而除此之外大量為民眾所需而建設的無名氏建築,則被定義為“非主流建築”,但這些建築由於不具備永久性和紀念性,在古典主義的觀念里不能算建築(architecture),而只能算是營建(building)。參見趙辰.“立面”的誤會:建築·理論·歷史[M].北京:三聯書店,2007:31-32. )
在日文語境中,“學校建築”成為其學術研究中使用最為普遍的專有名詞,其含義基本涵蓋日文中的其它同義詞如“學校設施”、“學校建物”和“學校設備”等。
在學術概念界定上,我國國內出版的各類教育辭典對“學校建築”並無具體的界定。《辭海》1999年版也並未將此條目收入在內。在國際上,《國際教育大百科全書》則對“學校設施和設備”(facilities and physical plant)作了界定,認為“教育上的物質設施由學校占地、建築、家具等組成,包括用於教學的各類設施和輔助用房。”《麥克米蘭教育大百科全書》在對“學校設施”(school facility)的界定中,認為“學校設施不僅包括學校內的物質結構和不同功能的建築群,如各類器械、管道裝置、水電、通信、安全、消防設施等,還包括家具、各類教學物資供應、信息技術設備、以及各個方面的建築用地,如運動場、遊戲場、戶外學習中心、停車場等。”顯然,正如上文所述,“學校設施”的概念其覆蓋範圍相對較廣,基本將學校建築涵蓋在內。

定義分類

通觀當前的學校建築研究專著,已有不少學者對“學校建築”的概念進行了界定,他們之間的概念界定略有差異。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概念界定有:台灣首任學校建築研究會會長蔡保田認為:學校建築具有廣狹兩義之分,就廣義而言,學校建築包括校舍、校園、運動場及其附屬設備;就狹義而言,學校建築僅指學校內的校舍而言。古德(Good)在《教育辭典》中認為學校建築(school plant)是屬於學校的物質財產,包括校地、校舍和設備。吳清山指出學校建築系指學校為教育學生所提供的活動場所(包括校地、校舍、校園和運動場所)和設備。張宗堯、李志民則認為學校建築是為兒童、青少年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德、智、體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創造優美、舒適和安全的環境。湯志民提出學校建築是為達成教育目標而設立的教學活動場所,此一教學活動場所包括校舍、校園、運動場及其附屬設施。
綜觀上述對“學校建築”的多角度分析及諸多學者的相關定義,本研究認為,“學校建築”是各校根據本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地理、歷史等的實際情況,為達至特定的教育目的而興建的教育活動場所,具體包括校舍、校園、運動場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校舍即為校內的各類建築,運動場包括操場、球場、體育館、活動中心、遊戲場和游泳池等,校園則指除去校舍和運動場以外的校地庭院空間,而附屬設施則是為使校舍、運動場、校園功能更為完備而設定的各類建築與設備。

詞語辨析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與“學校建築”意義相近的辭彙還有“校園建築”、“校舍建築”、“教育建築”等不同稱謂。從筆者所掌握的各類學術資料看,絕大部分學術資料通行使用“學校建築”,其次是“校園建築”。事實上,“學校建築”與“校園建築”還有廣狹義之分,湯志民對此兩者的差異作了深入區分,認為兩者之間雖然存在眾多重疊之處,但仍然存在差異,如圖1-2所示。總的來說,在學術用語上更多地採用“學校建築”,而一般用語則也會採用“校園建築”這一稱謂。(在我國學術界,有數對術語的使用頗值得研究者關注,例如與“學校建築”、“校園建築”這一組概念同樣流行的還有“學校文化”與“校園文化”這一組提法。從表面看,兩者之間似乎並無太大的區別,事實上,兩者的具體內涵也確實存在著相當程度的交叉重疊。但若對其內涵進行深入的思考與論證,我們將發現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某些本質的區別,這一區別主要體現在“學校”與“校園”兩詞之間內生性的本質差異性上。“校園”一詞更多指向的是空間維度內的區域或場所,是一地理環境圈的範疇概念,而“學校”一詞更多的是指以培養人、教育人為目的一個特殊的社會組織機構。由此可見,兩者的切入視角存在差異,即前者是從地理環境圈的視角,而後者是從組織的視角。是故在對“建築”或“文化”進行界定時,顯然前置語的不同會導致某些本質的差異。在我個人看來,從地理環境圈的角度對“建築”或“文化”進行界定,有其天然的不足之處,即過多的受到地理環境圈的先天限定,似乎很難表達“建築”或“文化”與周邊環境、社會、政治、經濟、人之間的動態發展聯繫。因此,本研究更傾向於使用“學校建築”這一術語。更多的探討,可參見趙中建.學校文化[M].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23-29.)
而至於“校舍建築”,一般僅單指學校中的校舍,包括教學樓、行政樓、圖書館、宿舍生活樓、以及其它附屬建築等。
當然,比“學校建築”涵義更為廣泛的術語是“教育建築”(educational building或 building for education)。對於“教育建築”,目前學術界尚無明確統一的界定。“教育建築”主要是指長期為教育活動提供服務的建築,具體包括學校建築、社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社區教育中心、圖書館建築、公共體育館(場),以及各類用於教育目的的文化建築(如博物館、藝術中心等)。顯然,“教育建築”內涵的覆蓋範圍要遠大於“學校建築”,兩者之間應是一種從屬關係,而非對等關係。
圖1-2:學校建築與校園建築的含義比較
圖1-2圖1-2
來源:湯志民.學校建築與校園規劃[M].台北:五南圖書,2006:12.
那么,在外文語境中,“學校建築”又是何種狀況呢?在此主要從英文語境中對此作一解析。

建築專著

《學校建築》專著,由教育科學出版社於2012年12月正式出版,作者邵興江。全書共分六章,對學校建築的教育學、建築學與文化基礎作了系統闡述,圖文並茂,總計31萬字。
在全世界追求“公平而卓越”的教育改革浪潮下,營建育人為本的優質學校建築成為人們推進教育改革的重要舉措。然而,大部分學校建築普遍“忽視”空間的育人設計,建築功能基本停留在“能用”、“達標”和“安全”上,未能有效滿足現代化的教育需要,也未能適恰彰顯一校的品質學校文化。
藉助跨學科的研究視角,該書不同於以往的學校建築研究,在“賦予建築教育的深度,盡顯校園文化的魅力”的理念引領下,基於理性考據和案例實證分析,開拓性地從教育學、心理學、文化學、建築學等視角建構了學校建築的理論基礎,並對學校建築的育人功能展開了深入分析,帶領讀者細細品讀學校建築蘊含的豐富教育意蘊與文化價值。該書為教育規劃者、建築設計師、學校管理者、教育研究者等規劃設計或探討學校建築,提供了豐富的理論思考和實踐借鑑,能為新校園營建和學校文化建設提供科學指導。
建築探源
其次,對學校建築的認識需要基於對“建築”本身的認知。《辭海》中將“建築”的含義分為三類:建築物和構築物的統稱;工程技術和建築藝術的綜合創作;各種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的建造活動。有研究者將“建築”分為廣狹兩義,狹義的建築是指人類通過結構實體形成圍合的庇護性空間,往往僅指單體建築物,而廣義的建築則是指人們為了實現自身的生活而營造的環境或環境構架。由此,廣義的建築不僅包括單體建築物,而且還包括建築物群體、景觀或環境營造、附屬設施等各個方面。本研究探討的建築應屬於廣義的建築概念。
在這裡,還需要對“建築”與“房屋”的概念區別作一解釋。建築不同於房屋,至少建築的建造要比建房屋考慮更多的事,尤其是對建築的美學或者說對裝飾的考慮,需要思考通過它們所要表達的內在意蘊和文化訴求。可以說,建築是有意義的房屋,不同的建築帶著其特有的文化。在建築界,人們常常形象的比喻“腳踏車棚是房屋,而林肯大教堂是建築”,作為區分兩者的絕妙回答。
以上僅是在中文語境中,分別從“學”、“校”、“建築”等次級語詞單位對其內涵作了分析。而在我國,將“學校”、“建築”兩詞並置作為專業學術術語則是民國以來之事。

建築分類

學校建築主要分為託兒所幼稚園、中國小校和高等學校三種類型。

歷史演變

文字探究

首先,對學校建築的認識當然離不開對“學校”本身的認識,離不開對學校“學”與“教”功能的考察。在人類歷史的發展歷程中,學校的出現是伴隨人類文明的進一步發展而形成的,當時人類的生產力水平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水準。在我國,通過考察甲骨文中“學”“校”“教”等字的寫法,可使我們更清晰地理解“學校”的原初內涵。可惜的是,從已知的甲骨文中,並無與“校”字相對應的甲骨文出土。其中“學”與“教”兩字的書寫形狀如下:
圖1-1:甲骨文中的“學”和“教”兩字
圖1-1圖1-1
註:已出土的甲骨文中並無與“校”字相對應的甲骨文
甲骨文中的“學”字,字型的上部宛如人的一雙手,在擺弄一大堆棍棒,似乎是在算數;而字型下部的字形更像是一所房子。不難猜測,古人發明此字想要寄託的意蘊是孩子們在房子裡學習。
甲骨文中的“教”字,右側像一個手持教鞭的手臂,似乎想要對某類人進行指點;“教”字的左側上為一堆棍棒,寫法和甲骨文的“學”字出乎意料的一致,顯然也是和計數之間存在一定的關係,左側下部為一個子字,應為兒童,因此,可以認為“教”字的含義是在教導兒童學習。
仔細分析上述兩個甲骨文,“教”的下旁為子字,表明教育對象是孩子。“學”的下部為一房屋,說明那時教育行為已經在一定的場所中進行,如《詩·商頌·殷武》描繪“松桷(長的松木)有梃(建成屋椽)”,旅楹(大的柏樹)有閒(建成樑柱),可能所說的就是比較像樣的校舍以供學生學習和住宿。

史籍記載

對我國古代不同經典文籍中,“學”“校”兩字不同含義的考證可一窺“學”“校”二字內涵的歷史演變。《廣雅》中將“學”定義為“學,識也。”《廣雅·釋室》中又將“學”定義為“學,官也。”在《尚書大傳》中,則認為“學,效也。近而愈明者學也。”而《禮記·王制》中詳細記載了當時的學校建置情況“國小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從語言語音學的角度,“學”本為形聲,在古語中本作“壆”,像雙手構木如屋形。後作聲符,加“子”為義符,“子”即孩子。
在古時,“校”在《集韻》中認為“校,教學之宮。”《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鄭人游於麼校”,在“鄭國謂學為校。”《孟子·滕文公上》則記載“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這也是“學校”二字在中國的首次出現。《孟子》中又載“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漢書·平帝紀》則記載“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
通觀我國整個古代教育史,與“學校”含義相近的稱謂還有學校、學廬、學教、學館、學堂、學宮、學院、學屋、學園等等。清末在興辦近代教育時,在1902年的《欽定學堂章程》中將各類稱謂統一稱為學堂。至辛亥革命後,在1912-1913年國民政府教育部頒布的新學制即“壬子癸丑學制”後,各類教育機構開始統一改稱學校。在當代,學校被認為是“人類進行自覺的教育活動,傳遞社會知識文化,有目的、有計畫、有組織地為一定社會培養所需人才的機構”。

學科領域

作為一個相對晚熟的研究領域,對學校建築的研究需要跨越多個學科領域。顯然,教育學、建築學和文化學三大學科與學校建築的關係最為密切。研究者對此三大學科與學校建築之間關係認知的深入程度,將在本質上決定學校建築研究的質量。其次,與該研究領域較為密切的學科領域是環境行為學、心理學、社會學、傳播學、歷史學和美學等,這些學科一方面通過教育學、建築學和文化學三大“貼身”學科與學校建築建立間接的學術關係,另一方面也常常通過這些學科的獨特研究視角直接對學校建築開展研究,例如歷史學視角下的學校建築演變史研究。當然,還有眾多其它學科與學校建築密切相關,它們的研究視角同樣可進一步拓展與深化學校建築研究。圖1-3呈現了不同學科與學校建築之間的相互關係。
圖1-3:學校建築研究牽涉的學科圖及相互關係
詞條“學校建築”的資料出處:
邵興江.學校建築研究:教育意蘊與文化價值[D].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
該博士論文《學校建築研究》主要摘要
然而,對這一領域的研究並未引起我國當代學術界的太多關注,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我們在學校建築領域面臨著重大的理論問題與嚴峻的實踐挑戰,主要表現在:近幾十年來鮮有學者對其開展過系統的理論研究;不僅專業研究機構缺乏,而且不論是建築學界、教育學界、文化研究界還是心理學界,對學校建築領域都缺乏應有的理論關照與實踐關懷;於是,導致我國的很多學校建築存在未能有效滿足師生的教育與學習活動需要、缺乏必要的人文關懷、難以促進學校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學校建築文化魂失落等諸多問題。而從國際比較的角度,我國與一些主要國家或地區相比更是存在著巨大的發展差距。
上述事實都在指向一個關鍵議題,即不僅有必要在理論上展開系統探索以彌補現有學校建築理論研究的欠缺,而且在現實實踐中所面臨的諸多挑戰也突顯出需要進一步深化對學校建築的認知與了解,尤其是它的教育意蘊與文化價值。有鑒於此,本研究主要以普通中國小校為研究對象,綜合採用田野調查、網路調查、訪談法與文獻分析等研究方法,從“理論建構”、“理論推演與實證分析”兩條理路對學校建築開展研究。
作為一個跨學科研究領域,對學校建築研究的理論建構關係最為密切的是教育學、文化學和建築學三大學科。學校建築主要為教育活動服務,需要關注教育哲學、腦科學與學習理論、教與學的方式、教育管理、教育信息化等教育學領域與學校建築之間的互動關係。文化作為建築的靈魂,對學校建築而言,不僅需要考慮學校的特色個性文化,也需要從以人為本的角度考慮師生的身心特點與使用需求,同時學校所在地的本地文化與民族文化也同樣是理論所要考慮的重要立基點。建築學是學校建築營建的理論基礎,不僅需要關注究竟是哪些建築要素與功能空間構成了學校建築,需要遵循哪些基本的規劃原則與設計原理,而且需要從心理學與美學兩個維度對其展開分析。對上述三大學科與學校建築之間的理論會通和探討,構成了本文的第二、第三與第四章。
對學校建築的理論推演與實證分析,重點關注教育意蘊與文化價值兩個方面。對於前者,可以說學校建築的每一個部分都蘊涵著獨特的教育意蘊,它通過建築的實質空間與符號,通過“人-境互動”對師生的品德與價值觀、個體行為與教育績效、身心舒暢等多個方面產生浸潤性的影響。對於後者,學校建築則通過多種途徑與方式,從多個方面體現著其文化價值,即基於追求特色學校的學校建築張揚著它的個性文化,蘊含以人為本內涵的學校建築體現著它的人性文化,落腳於地域性的學校建築反映著它的本地文化。

中國小校介紹

中國小建築設計應先考慮學校的規模。中國城鎮中學每所有18個、24個或30個班;國小每所有12個、18個或24個班。城鎮中學一般為每班50人,國小為45人。農村居民分散,每班人數較少。西方國家中國小每班人數比中國少。
校址選擇和總體布置
普通中國小學生一般是走讀生,因此城鎮的學校網點應分布均勻合理。中國城鎮人口密度高,學生上學步行時間小學生以不超過10分鐘、中學生以不超過15~20分鐘為宜。服務半徑國小不宜大於500米,中學不宜大於1000米。國小的設定應使走讀學不穿越鐵路、城鎮幹道和交通擁擠的街道。
選擇校址要保證學校有良好的環境、充足的陽光和新鮮的空氣。校址應遠離各種物理、化學和生物污染源,如產生電磁波的電台發射塔、產生噪聲和有害氣體的工廠,以及垃圾站和傳染病院。一般教學用房的允許噪聲級不得大於 A聲級50分貝。同時也應考慮學校本身對周圍環境的干擾。
學校總體布置的功能分區要合理,教學區、體育活動區、綠化區和生活服務區應劃分得當。要注意節約用地,安排車輛、人流走向,合理組織空間,創造適合青少年特點的優美環境。

教學樓的布局

教學區一般採取以教學樓為主體的布局。常用單元組合的方法,將教學樓分為教學單元、實驗單元和辦公單元等。設計時可根據不同地形靈活布置。國小可不設實驗單元。
教學樓的平面布局通常有三種形式:中內廊式、單內廊式和外廊式。中內廊式由於單面採光,教室光線均勻度差,採光係數低,通風不良,噪聲干擾大。單內廊式和外廊式則沒有這些缺點。

普通教室設計

普通教室在中國小校教學用房中占的比重最大,學生在校時間約有70%是在教室里度過的,因此對教室的環境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較高。課桌椅尺寸要以學生的身體尺寸為依據,滿足聽課、做筆記、放書等要求。教室的布置要滿足學生就座、通行、聽課、書寫、教師巡迴輔導和學生疏散的合理間距等要求。教室內每個座位要有基本均等的視覺條件,良好的採光、照明、音響和通風。教室的設施,除設定黑板(不產生眩光的)、講台、清潔櫃、窗簾桿、衣物貯存等設施外,還應考慮電化教育手段的套用。在寒冷地區,應有採暖、保溫和換氣設施。炎熱地區應有隔熱和降溫設施。為保護學生視力,教室里的採光係數不能低於1.5,桌面照明標準不宜低於150勒克斯,黑板照度不宜低於200勒克斯。
國外有的學校還把教室作為學生學習和生活的合一空間,教室里除了有學習、作業空間外,還有生活空間(布置配餐、盥洗、貯存學生攜帶品等的設施,國小低年級教室須設有衛生間)。

實驗室設計

中學的物理、化學實驗室要求能滿足邊講邊試、演示實驗和各種分組實驗等教學要求;生物實驗室要適宜作動植物顯微觀察實驗、生物解剖和演示實驗。
實驗室的教師演示台、學生實驗台的形式和尺寸,應符合實驗操作的要求。實驗室的平面布置應符合學生觀察視距、操作距離、安全疏散、教師巡迴輔導等要求。
實驗室的輔助用房,根據實驗室的性質,分別由化學藥品室、儀器室、準備室、生物標本室、模型室、管理員辦公室、教員辦公室等房間組成。要求各種用房儘量單獨設定,平面組合緊湊,聯繫方便。化學危險品的貯藏要符合防火規範。化學實驗室室內應設定毒氣櫃、排風扇和事故急救沖洗設施。光學實驗室內應採用避光通風窗。生物標本室和化學藥品室應朝陰設定,生物實驗室宜朝陽設定。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應根據功能的要求設定給水排水系統通風管道和各種電源插座。

特種教室設計

有以下幾種:
①史地教室。面積一般比普通教室大,並宜單獨設定。要有放置出土文物(複製品)、礦石標本的陳列櫃(可放在教室內或專門的陳列室內),裝有掛圖設施和配備現代化教學手段。
②美術教室。面積要比普通教室大,光照要求柔和、穩定,避免直射陽光。設定電源和水盆,以適合學生分組畫素描、水彩以及聽課等功能要求。現代美術教學要求形象教學,要設定陳列掛圖設備,設定幻燈、投影儀等電化教學設備;並應有教具貯存、工作室、陳列室等附屬用房。
③書法教室。教室布置適合單桌排列,課桌尺寸要比普通課桌大,以便放置書畫、筆、硯、水杯、字畫帖架等。坐凳要比一般的高,以便懸肘書寫。課桌的縱橫向間距,要能保證寫字的正確姿勢和教師巡迴輔導。教室內宜有掛鏡線、水池、窗簾盒電源插座
④音樂教室。在總平面布置上應避免對其他用房的噪聲干擾。現代音樂課包括音樂欣賞課,要放錄音、幻燈使音畫配合。可設計成有2~3排的階梯教室,並附樂器室。
⑤微機教室。供中國小開設電子計算機課之用。平面宜布置成獨立的教學單元。除設定學生機房外,還要有教師機房、貯藏室和換鞋處。微機操作台的布置形式要便於授課和安插電源。地面宜採用能導出靜電的材料。附近如有強電磁場干擾,教室內應有禁止措施。教室應設書寫板、窗簾桿和銀幕掛鈎。
⑥合班教室。可供一個年級幾個班的學生上大課、開會兼作視聽教室用,一般附設放映室電教器材的貯存、修理等附屬用房。合班教室視點的選擇,應根據教室的主要使用功能來考慮,通常定在黑板的底邊。這樣,超過兩個班就需要做坡地面或階梯地面,隔排的視線升高值宜採用120毫米,前後排座位宜錯開布置。教室內課桌椅前後排間距的確定,要能夠滿足學生的聽課、書寫、就座等要求。為利於學生安全疏散,課桌椅宜採用固定式的。
⑦語言教室。按功能分為三種:一是聽音用的教室,學生利用室內的擴音器或戴耳機收聽由教師播放的教材,這可使用普通教室;二是聽音和作發音練習用教室,學生除聽音外,還可和教師通話;三是聽音、作發音練習和錄音比較用的教室,這種教室除有以上兩種功能外,教師還可以同時播放幾種教材,供學生選擇。後兩種教室要設學生語言學習桌,配置燈具,要有防塵措施,做好噪聲控制和吸聲處理。語言教室須附設控制室和換鞋處。控制室和語言教室之間應設觀察窗,並能使教師看到每個學生座位。地面應設暗裝電纜槽。
⑧視聽教室。又稱電化教室。教室內應裝有各种放映圖像教學器械(如幻燈、投影儀、電影放映設施、電視機、投影電視)和音響器械(如話筒、擴音器錄音機)。視聽教室分專用、兼用兩種。專用視聽教室一般容納1~2個班級;兼用視聽教室常在合班教室內裝設視聽設備。

其他用房設計

主要有:健身房,作為上體育課和進行課餘各種球類、體操、武術等活動之用,還可設簡易舞台,兼作會堂;閱覽室,教師和學生閱覽室宜分開設定,設施和設備要考慮到現代化閱讀手段的套用;教師辦公室,除備課、批改作業、休息外,還要有開會、接待用的空間。

高等學校

高等學校有大學、學院和專科學校三類。
高等學校的總體布置,要求功能分區合理,聯繫方便,環境安靜優美,並要考慮以後的發展。高等學校按功能分區大體可分為六部分:教學中心區、科學研究區、體育活動區、學習工廠區、後勤服務區、學生生活區。這些分區的內容因學校性質和規模而異。
教學中心區是高等學校總體布置的核心,應從有利和方便教學、科學研究出發。校區主體建築群可以公共教學樓(或講堂中心)為核心組成;也可以公共教學樓和圖書館或有關實驗中心、科研中心組成;還可以公共教學樓和會堂、學生中心等組成。教學中心區的布局是高等學校建築形象的體現,要表現出學校的性質和特點。教學中心區應有寬闊的廣場和庭院,並與綠地、紀念物、建築小品等組成安靜、優美、親切、樸實的公共性開放空間。教學中心區往來頻繁,應避免車行道穿越。 學校建築
學校總體布置中要妥善安排好教學區與實習工廠區、體育活動區的關係。應避免實習工廠區對教學區的干擾和污染。體育活動區不應處於實習工廠區的下風位,還要避免體育活動區對教學區的干擾。

教學建築設計

高等學校的教學建築內容主要包括一般性教學建築、專業性教學建築、科研性建築和實習工廠四類。
①一般性教學建築。指以普通教室為主的公共教學樓,以教室、講堂為主,包括供一個班級教學用的小教室,合班用的中型教室和120人以上的講堂。有時也安排一些公用的基礎課實驗室和有關辦公室。為了便於設備、管線布置和提高公用教室的使用率,一般性教學建築常設計成公共教學樓或講堂中心。現代化的公共教學建築或講堂中心,都有電化教學手段。有的高等學校建有專用的電化教學樓,內設電化教學製作中心和擁有電化教育設備的教室(包括語言實驗室)。
②專業性教學建築。主要指各種實驗室和專用教室,包括:擁有精密儀器儀表設備或要求安靜、潔淨的實驗室;擁有重型機械設備或運輸量大的實驗室;排放廢氣廢水廢渣等有害物質和產生噪聲的實驗室;繪圖、練琴、練功等專用教室。這些教學用房應根據功能要求和特點進行設計。
③科研性建築。高等學校大多設有各種研究機構,常建造獨立的科學研究建築,供專職研究人員、教師做研究工作之用,也作為學生和研究生進行教學實驗和研究實驗的場所。科研性建築常設計成綜合性的建築群,如美國哈佛大學的研究生中心(見彩圖)擁有各種實驗室、測試中心、計量中心、計算中心、視聽中心等。 學校建築
④實習工廠。工科高等學校中的教學實習場所和生產基地。要充分考慮教學特點,規模不宜過大。

圖書館設計

圖書館是高等學校的重要組成部分,常常成為教學區建築群的主體。高等學校的圖書館設計要突出使用功能。學生、教師使用圖書館的頻率很高,建築平面宜採取開放型布局,並以開架借閱為主。在設計時要考慮圖書館工作自動化,如利用計算機進行書目和文獻檢索,利用計算機管理圖書出納等。圖書館要為學生、教師提供良好的學習條件,提供學術、交流等方面的方便(見圖書館建築)。

運動場所

體育設施和學生活動中心設計
體育設施和學生活動中心是高等學校中必不可少的。體育場和體育館的位置應安排在學生生活區和教學區之間,靠近學生生活區。國外一些大學設有建築規模很大的學生活動中心,其中有體育設施,還有其他服務設施,作為學生和教師健身、休息和活動之用。

生活區設計

高等學校生活區包括學生生活區和教職員工生活區。學生生活區可以同教學區近一些,教職員工生活區應布置在教學區以外。研究生宿舍最好單獨設定,但可以和單身教工宿舍、學生宿舍布置在一起。
學生生活區中學生食堂宜布置在學生宿舍通往教學區的道路附近。每個食堂以不超過千人用膳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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