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翠燕

孫翠燕,全國優秀法官。女,1970年5月生,海安鎮孫莊人。1991年8月,海安縣絲織廠工作。1994年9月,招乾考試錄取到海安縣人民法院。歷任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張垛法庭、縣人民法院經濟庭書記員,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民一庭助理審判員和審判員。2008年1月,任縣人民法院曲塘法庭審判員。2011年3月,任縣人民法院曲塘法庭副庭長。2012年3月起,任縣人民法院曲塘法庭庭長。
2008年辦案556件,成為南通市法院系統的“辦案狀元”。2009年辦案605件,調撤率為88.55%,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評為“南通市十大平安衛士”。先後被評為江蘇省傑出政法幹警、江蘇省十佳法官、南通市十大女傑。孫翠燕統籌辦案有“三法”:一是搭配法,把案情較為簡單的案件搭配起來處理。二是歸類法,把同類型案件或者案情有牽連的案件放在同一時間段內調解。三是穿插法,把不同的案件審理穿插進行。創製“友情提醒書”,敦促當事人及時履行生效文書義務,在送達判決書或調解書時以及最後履行期限到達前十日分別送達提醒一次,提高生效法律文書的自覺履行率。加大巡迴審判力度,在邊遠地區增加巡迴審判點,定期巡迴審判,推進訴調對接。開展“法律早市”,提倡送法上門活動晨間進行,實現“早市”時間經常化、地點廣泛化、模式多元化。落實片區法官制度,主動接受民眾監督、諮詢問題,定期深入村居化解矛盾。熱心公益事業,與曲塘中學貧困學生開展結對幫扶,資助其完成學業。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官”榮譽稱號,並作為江蘇省4名全國優秀法官的代表赴京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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