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泰節義

孫泰,山陽人也,少師皇甫穎,操守頗有古賢之風。泰妻即姨妹也。先是姨老矣,以二子為托,曰:“其長損一目,汝可娶其女弟。”姨卒,泰娶其姊。或詰之,泰曰: “其人有廢疾,非泰不可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泰節義
  • 出處:唐.王定保《唐樜言》
  • 年代:唐代
原文,注釋,譯文,

原文

孫泰,山陽人也,少師[1]皇甫穎,操守頗有古賢之風。泰妻即姨妹也。先是[2]姨老矣,以二子為托,曰:“其長損一目,汝可娶其女弟[3]。”姨卒,泰娶其姊。或詰之,泰曰: “其人有廢疾,非泰不可適[4]。”
眾皆伏泰之義。嘗於都市遇鐵燈台,市[5]之,而命洗刷,卻銀也。泰亟命還之。
中和中,將家於義興,置一別墅,用緡錢二百千。既半授之矣,泰游吳興郡,約回日當詣所止。居[6]兩月,泰回,停舟徒步,復[7]以余資授之,俾[8]其人他徙。於是[9]睹一老嫗,長慟數聲。泰驚悸,召詰之,嫗曰:“老婦常逮[10]事[11]翁姑於此,子孫不肖[12],為他人所有,故悲耳。”泰憮然久之,因紿[13]曰:“吾適[14]得京書,已別除[15]官,固[16]不可駐此也,所居且[17]命[18]爾子掌之。”言訖[19],解維[20]而逝,不復返矣。

注釋

1.師:意動用法,以……為師。 2.先是:在此之前。是,這、此。
3.女弟:妹妹。
4.適:嫁。
5.市:買。
6.居:過了。
7.復:又。
8.俾:使,讓。
9.於是:在這裡。
10.逮:趕得上,來得及。
11.事:侍奉。
12.肖:有才能。
13. 紿:哄,欺騙。
14.適:剛剛。
15.除:授予(官職)。這裡用的是被動語態。
16.固:本來。
17.且:暫且。
18.命:讓。
19.訖:結束,完畢。
20.維:繫著船的繩子。
21.廢疾:有殘疾而不能做事。

譯文

孫泰是山陽人,年輕時拜皇甫穎為師,志行品德很有古代賢人的風度。孫泰的妻子是姨母的女兒。起初是姨母年紀老了,把兩個女兒託付給孫泰,說:“長女一隻眼睛瞎了,你可以娶她的妹妹。”姨母去世了,孫泰娶了姨母的長女為妻。有人問他的緣故,孫泰說:“那人眼睛有毛病,除了嫁給我就嫁不出去了。”
眾人都佩服孫泰的義氣。孫泰曾經在都市遇見一座鐵燈台,把它買了下來,叫人洗刷,原來是銀製品。孫泰趕忙前往歸還賣主。
中和年間,孫泰將在義興安家,購置一座別墅,用兩百貫錢。已經交付了一半錢,孫泰就前往吳興郡遊覽,約定回來後就到新買的別墅去。過了兩個月,孫泰回來,停船步行,又把其餘的款項交給房主,讓那人搬遷到別處。在這個時候,看到一個老婦人連聲痛哭。孫泰聽了心裡驚悸,叫她來問。老婦人說:“我曾經在這裡侍奉過公婆,子孫不成材,使別墅被別人擁有,因此悲傷。”孫泰茫然自失了很久,就騙她說:“我剛好收到京師文書,已經另外授職,不能住在這裡,所住的地方暫且由你的兒子掌管它。”說完,解開船繩就離去了,不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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