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兵(天安門潑墨事件當事人)

孫兵,男,1973年出生,曾因信用卡詐欺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2013年1月4日刑滿釋放。

2014年3月6日中午12點,42歲的孫兵竟向天安門城樓毛主席像投擲墨水瓶,造成畫像污損。東城法院一審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孫兵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人物事件,一審開庭,

人物事件

2014年3月6日中午12點,孫兵為達到個人目的,在北京市天安門城樓南側小廣場向天安門城樓毛主席像投擲墨水瓶,造成毛主席像污損,現場臨時採取清場等措施。此後,孫兵被民警當場抓獲。

一審開庭

此案開庭時,孫兵表示認罪。東城法院認為,孫兵無視國法,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孫兵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綜上,東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孫兵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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