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孟教字[2007]58號

孟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學校:

學籍管理工作是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保證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重要環節。從2006年初焦作市中國小學籍實行電子管理以來,各學校能夠積極開展此項工作,我市電子學籍管理檔案系統得到初步建立。但一些學校在電子學籍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個別學校對實行電子學籍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不能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學籍,給我市中招制度改革以及各項教育政策落實帶來較大影響。大部分學校在註冊學籍時,上報的各項數據資料不正規,填寫內容不具體、不全面。根據《焦作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焦作市教育局關於全市中國小學籍實行電子管理的通知》、《焦作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中國小的學籍管理,穩定全市中國小教育教學秩序,及時準確掌握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基本情況,保證國家教育政策法規的有效落實,現就加強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註冊管理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編號:孟教字[2007]58號
  • 通知內容:片內生與借讀生進行重新鑑定
  • 時間: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通知內容,附屬檔案,

通知內容

學生學籍檔案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國家教育政策,推行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學校正規化建設和教育教學工作開展的重要舉措。各中心校及各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學生學籍管理的工作。學籍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及時註冊上報學籍,保證學籍註冊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各中心校要對其管理的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填寫內容進行全面的核查,保證電子學籍檔案填寫內容的完整性
各中心校在完成2007年新生電子學籍檔案的同時,要對本單位其它年級電子學籍檔案進行全面核查完善。要將電子學籍檔案中漏填項目進行補充填齊,各項內容必須真實,不能空缺。學籍檔案中應補充內容由所在學校完善。2007年新生電子學籍註冊登記工作,必須在10月22日前完成;其它年級的電子學籍檔案核查工作必須在11月中旬前完成。
三、對國中教育階段學生的片內生與借讀生進行重新鑑定
為了推動中招制度改革,促進我市教育均衡發展,焦作市教育局將在今後的中招工作中繼續擴大“分配生”的招生比例。鑒於目前我市部分學校學生學籍檔案中片內生與借讀生的區分沒有填寫和界定不清的問題,教育局決定對全市普通國中(民辦學校除外)在校的片內生與借讀生進行全面鑑定。要求:1、各中心校、各國中學校成立鑑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單位的核查鑑定工作;2、各學校要積極行動,按照《孟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意見》要求,認真組織核查鑑定工作。對每位學生提供的戶口本、房產證或購房證明進行核查。農民工子女學生提供原籍戶口本、暫住證、父母務工就業相關材料;進城經商者子女學生提供戶口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產證明材料。城區國中學校要將教育科開具的入學介紹信按班級及年級分類保存在學校的學籍管理檔案內;鑑定結束後,各國中學校要將核查鑑定結果登記造冊,並將結果進行公示後,經校長簽字,及時存檔並報送教育科。教育局將對各國中學校的核查鑑定工作進行抽查,並及時清理雙學籍現象。
片內生與借讀生的核查鑑定工作要與非起始年級的電子學籍檔案核查工作同步進行。各中心校及市直學校要將其核查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於11月中旬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教育局決定,義務教育階段電子學籍管理工作納入全市基礎教育年度考核評選範疇,對於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及當事人的責任,直至取消年度基礎教育表彰的評選資格,並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

附屬檔案

1、孟州市義務教育階段片內生與借讀生的界定基本標準
2、孟州市普通國中學校片內生與借讀生核查結果登記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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