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有事,罪坐夫男

有事:指犯法一坐:連坐,指治罪。婦女犯了罪,她的丈夫要連坐。
元-楊顯之《瀟湘雨》四:“你豈不曉得‘婦人有事,罪坐夫男’?這都是崔通做出來的,乾我甚事?”
清-呂熊《女仙外史》八五:“魔主要老鮑作保,日後若有虧欠,好把葛洪拿去。律上說得好,婦女犯罪,罪坐夫男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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