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下陳村

婁下陳村

婁下陳村位於新塘街道的東北角,全村現有住戶341戶,人口1300人,外來務工人員1500多人,有村民小組3個,村民代表32人,正式黨員56名。全村現有耕地484畝。農業生產主要以種植水稻、苗木等農作物為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婁下陳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中國浙江
  • 人口:1300人
簡介,村規民約,

簡介

杭州市蕭山區新塘街道婁下陳村東臨衙前鎮南莊王村,西接新塘街道和平橋村,南連衙前鎮南莊王村和新塘街道傅樓村,北靠新街鎮元沙村。蕭紹路、杭金衢高速公路、蕭紹運河穿境。水陸交通運輸便捷。領導班子
黨支部書記:  陳馬傳村主任:  陳利宏
支部委員:  王煥榮
支部委員:  姚樂萍
婁下陳村

村規民約

一、每個村民要自學遵守公民的道德規範,尊重社會公德,加強職業道德,發揚家庭美德,自學維護村內的社會秩序和安定,維護和珍惜本村榮譽,愛護集體財產,敢於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在村里形成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
二、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定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三、本村任何組織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兒童做生產工人或其它非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四、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傷害行為。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繼子女、和養子女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必須依法履行瞻養義務。
為了提高全村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兩個文明建設的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村實際情況,經2008年5月21日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制訂本村村規民約,希每個村民必須遵守並受其約束。
婁下陳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