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洪喜曾任遼寧省錦州市義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2022年6月至7月期間,其在委託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期間存在亂作為問題。通過微信聊天等方式多次向非法采砂者泄露執法信息,導致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並收受好處費5500元。2023年11月,姚洪喜被開除黨籍並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基本介紹
- 所屬單位:義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原)
- 處分類型:開除黨籍、政務撤職
- 違紀時間:2022年6月至7月
- 處理時間:2023年11月
- 違紀方式:泄露執法信息
- 涉案金額:5500元
違紀事實
處分結果
-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予以政務撤職處分。該案件作為錦州市紀委監委2024年1月通報的3起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典型案例之一,具有警示教育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