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開發

利用外部專業公司,來實現產品的開發。在開發過程中,企業派出精通管理業務的人員參與開發方案的研究、監督控制工作的進展,以保證工作的質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委託開發
  • 外文名:contracted development
汽車工業的委託開發,政策導向,委託開發契約,

汽車工業的委託開發

對於汽車工業,委託開發是汽車研發的主要形式之一。由於企業各種資源的限制,不可能同時開發管理太多車型,委託專業公司開發新產品已經顯示出越來越強的趨勢。委託開發不但能更好的利用社會現有資源,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還可以減輕企業負擔,集中精力抓好核心技術。
委託開發甚至委託生產正在成為汽車產業的一個發展趨勢,因為委託開發不但可以以最短的時間推出新產品,而且還可以降低研發成本,獲得了智慧財產權,但對技術實力的提升幫助有限。

政策導向

中國2004版《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指出,聯合開發、委託開發等被視為自主開發的一部分,同時自主開發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國家支持汽車、機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建立產品研發機構,形成產品創新能力和自主開發能力。自主開發可採取自行開發、聯合開發、委託開發等多種形式。企業自主開發產品的科研設施建設投資凡符合國家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規定的,可在所得稅前列支。

委託開發契約

委託開發契約是一方當事人委託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技術開發所訂立的契約。委託他人進行技術開發的一方為委託人,受他人委託進行技術開發的一方為研究開發人。
委託開發契約的委託方通過開發方的研究開發,最終獲得以圖紙、產品設計等為載體的技術成果,這是委託開發契約與加工承攬契約的根本區別。加工承攬契約的標的是承攬方提供的勞務,而不包括在此過程中形成的勞務技術成果。同時委託開發契約的標的必須是技術契約當事人雙方在訂立契約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成果,這是委託開發契約與技術轉讓契約的重要區別。技術轉讓契約的標的是契約雙方訂立契約時就已經存在的技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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