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

女酒

中國古代女酒,從有文字記載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特別是周代時期,國家以法令形式確定為禮儀之物,使女酒成為古代宮廷中的“官酒佳釀”和“百藥之長”的御用之品。

所謂“女酒”,是古代女性釀的酒而得名。從歷史上的考證推論,則是上古時代部落戰爭中所俘的女性被強制為奴釀酒而稱名的。因此,女奴酒的稱謂和故事在民間也早已流傳廣聞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酒
  • 歷史:三千多年
  • 屬於:御用之品
  • 性質:禮儀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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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酒簡介

中國古代女酒,從有文字記載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特別是周代時期,國家以法令形式確定為禮儀之物,使女酒成為古代宮廷中的“官酒佳釀”和“百藥之長”的御用之品。
所謂“女酒”,是古代女性釀的酒而得名。從歷史上的考證推論,則是上古時代部落戰爭中所俘的女性被強制為奴釀酒而稱名的。因此,女奴酒的稱謂和故事在民間也早已流傳廣聞了。

女酒來源

中國古代女酒,從有文字記載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特別是周代時期,國家以法令形式確定為禮儀之物,使女酒成為古代宮廷中的“官酒佳釀”和“百藥之長”的御用之品。
2 北魏女官
周禮》謂天官祖宰屬官酒正的屬員中有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兩者都是造酒的女奴,女酒為奚的上級。北魏女官有女酒、女饗、女食奚官女奴,按其名稱,與《周禮》所述近似,當為掌管宮中酒食的人員,惟四者地位相同,均相當於外廷的五品官
女酒女酒

女酒傳說

女奴酒的傳說早在越王勾踐時代已有。當時越國因被吳國所敗,在“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復國強邦時期,勾踐“臥薪嘗膽,奮發圖強”;其夫人與他同奴婢,浣紗編織,還身臨舂米谷,作醪漿,為越國生聚人才作獎品。
當時勾踐手下有一位大臣稱范蠡,他為護送西施入吳,曾攜帶美酒,這個酒是當時越國所釀的女酒,即“女奴酒”。後在途中二人潛通生一子,在就李之地,即現桐鄉崇福鎮暫住,寄子。滅吳後,范蠡與西施重回舊地,不見舊居故友,唯有酒罈尚存,逐建亭紀念取名語兒亭,後改為“語兒鄉”。這一傳說在《吳越春秋》略有記述。所以女奴酒在春秋時期的流行,在紹興民間的傳說中恐怕是有許多道理的。

女酒發展

隨著歷史的變遷,女酒的釀製方法逐漸流傳到民間。特別是漢以來推行酒政,實行榷酒法令,使官家造酒,沽酒,實行酒類專賣。並禁止民間私釀沽酒。但許多皇家豪族由於當時封建的特權卻是允許釀酒的。這種家族內有大批奴僕和囚徒,“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於舂藁”,其中有女隸即是“古時沒入官家為奴”的女子,又稱奴婢,《說文介字》中稱為:“古之罪人”。因此,這種女奴在豪門大族中釀造的酒稱“女酒”,而民間稱呼恰為“女奴酒”。
由此朝廷對此“女奴酒”不屬於禁釀的理由是因為民間自釀秘藏的醪酒,只允許家釀自用不準售人經營的。這在宋代一部《太平廣記》中記載甚多。比如提到晉代南方酒“……南人有女數歲,即大釀酒,即漉,候冬陂池水竭時置酒罌中,密固其上,座於陂中,至春漲水滿,不復發矣。候女將嫁,因決陂水,取供賀客,南人謂之女酒。味絕美,居常不可致也。”從這段文字記載可以看出,當時的女酒並非是沽酒買賣,而是自釀家酒的珍藏品。
當然,晉代以酒類專賣繳稅的制度已比周代實行的全面禁酒要寬容好得多,但在敬神、鄉飲、宴客、養老省親等不屬經營盈利的用酒,仍然是不屬於禁酒案例中,特別是家庭女奴製造的酒,不屬於社會商品買賣的日常用酒,即民間自釀的數量不多的家釀醪酒。由於女酒從開釀到“取供賀客”要經歷十多年的秘藏時間,遂使女酒品位的特殊性更為明顯。所以,晉代的女酒已成為南方江浙一帶女嫁男婚中的婚俗禮品。《晉書.苻堅載記》“選閹人及女隸有聰識者,置博士以授經”這是貴族對奴隸的一種管理方法,使其類似舂米、制酒等繁重苦役中的技術,絕藝使其傳授下來。
“女酒”所以流傳後代,除了這是廣大女奴的創造和流傳,更關鍵的則是由於對民間禁酒以致隱蔽成俗,遂成為民間家庭普遍的生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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