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封事薦馮野王

《奏封事薦馮野王》是一篇古文,出自於《漢書·馮奉世附傳》: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言。案:朔方即冀州。又案:王章薦馮野王封事,末三語與此同。

野王行能高妙,內足與圖身,外足以慮化。竊惜野王懷國之寶,而不得陪朝廷與朝者並。野王前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國家樂進賢也。(《漢書·馮奉世附傳》: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言。案:朔方即冀州。又案:王章薦馮野王封事,末三語與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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