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教育局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廳、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奎屯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州黨辦發〔2011〕56號),設立奎屯市教育局,為奎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模、重點、結構和速度,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協同做好“三稅”教育附加費徵收、管理、審計等工作。
(四)負責統籌管理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技術教育,指導全市各類教育的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對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與評估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負責指導並抓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和素質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工作。
(七)負責指導“雙語”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市教師隊伍。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和繼續教育等工作。
(九)制定本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政策,負責組織全市各類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十)負責全市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和農村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管理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指導教育社團、基金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
(十一)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化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奎屯市教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國家的政策法規。努力鑽研業務知識,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圍繞全局的中心工作,深入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做好公文審驗,重要檔案、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材料的起草,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做好檔案的收發、傳閱、文印、歸檔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管理好教育系統的財務工作;綜合協調好局機關各科室之間,以及與各部門、各基層單位之間的工作關係,以保證教育局的各項決定順利執行和工作正常運轉;做好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管理工作;認真做好教學物資的政府採購工作,管理好教育系統內的國有資產,協助市房管部門落實房改政策;做好迎來送往、後勤保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治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於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檔案精神,指導市屬學校開展學校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素質教育的首要位置,發揮德育在素質教育中的導向、動力和保證作用,積極宣傳學校德育工作;制定年度德育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做好年終總結;抓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落實、檢查、督促;負責每年定期召開全市學校德育工作會議,做好德育工作的調查研究及班主任工作研討會等工作;指導自治區、自治州、市級德育及依法治校達標(示範校)創建、申報及復驗工作;負責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的管理和指導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學校德育隊伍建設,組織好德育幹部的培訓工作,做好各級“優秀班主任”、“先進德育工作者”等的推薦、評選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適時組織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愛國主義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廉潔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專項教育活動;協調相關股室做好每年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等的推薦、評選工作;督促和指導學校開展親職教育工作。協調建立全市“三結合”教育網路、配合做好校外輔導員、家長學校、軍警民共建等工作,積極開展社區的青少年教育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學校德育工作的考評,並以此作為校長考核的依據之一;指導學校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積極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師資管理辦公室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和實施方案,逐步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各校(園)教師隊伍的巨觀規劃和結構調整,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調配工作,進行編制動態管理;負責各校(園)的教師招聘錄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校(園)教職工的工資調整、工資福利審核與報批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專業技術職務競聘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校(園)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教師獎懲辦法,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貫徹執行教師離退休政策,按時辦理教職工退休手續;做好教師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負責檔案安全、保密、登記、核查、傳遞、內查外審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崗位培訓工作和教師支教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人事工作,做好對各校(園)人事工作的指導、督查和服務。
(四)黨建辦公室
貫徹執行教育局黨委的決議;負責對教育系統校級、中層幹部的考察,對所屬基層校級領導班子調整制定方案,提交黨委會研究;負責黨委會的議案收集工作,做好黨委會會議記錄;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隊伍的培訓和校級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培訓工作;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發展對象的談話等工作,及時向黨委會匯報,並做好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幹部、黨員學習計畫,督促檢查學習情況,抓好師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建及幹部隊伍建設的調研工作;做好黨委中心組學習資料準備工作;制定紀檢工作計畫,負責紀檢信訪工作,按時向市紀委上報有關材料、提供信息;組織黨員、幹部開展廉潔自律教育活動;搞好黨內監督,參與教育系統糾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統戰工作,團結民主黨派人士;負責教育系統黨內的統計、黨費的收繳、黨報黨刊的征訂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老幹部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檔案和規定;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基礎教育的辦學條件標準、管理制度、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評價標準,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負責基礎教育教學管理與改革,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指導示範性高中建設,組織示範性高中評估;負責全市幼稚園、特殊教育管理與改革;負責中國小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及校外活動場所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內初班、區內高中班的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幼稚園教材征訂工作;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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