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得山字)

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得山字)

《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得山字)》的作者是劉長卿,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48卷第45首。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奉陪使君西庭送淮西魏判官(得山字)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五言絕句
  • 作者:劉長卿
作者,詩詞正文,

作者

劉長卿(大約726~大約786)字文房。漢族,宣城(今屬安徽)人,郡望河間(今屬河北)。唐代著名詩人,擅五律,工五言。官至監察御史。與詩仙李白交厚,有《唐劉隨州詩集》傳世,其詩五捲入《全唐詩》。

詩詞正文

羽檄催歸恨,春風醉別顏。能邀五馬送,自逐一星還。破竹從軍樂,看花聽訟閒。遙知用兵處,多在八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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