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怙之兒

【失怙之兒】(Fatherless)常譯為孤兒。意為失去了父親,無依無靠的孩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失怙之兒
  • 外文名:Fatherless
  • 拼音: shī hù zhī ér
摩西律法規定不可苦待孤兒寡婦(出22:22-24),並制定什一捐為他們提供3年1次的補助和周濟(申14:28,29;26:12-14)。此外,田園中遺留的谷穗,以及橄欖、葡萄等物,也歸他們享有(利19:9;23:22;申24:19-22)。上帝常和他們同在(申10:8),迫害他們的人要受重罰(申24:17;27:19)。希伯來先知和《詩篇》的作者們常常呼籲公平地對待失怙之兒,宣稱上帝是他們的特別保護人(詩10:14;68:5;82:3;146:9;箴23:10;賽1:17;耶7:6;22:3;何14:3;亞7:20),欺凌孤兒應受嚴厲的譴責(伯22:9;24:3,9;29:12;31:16,17,21;詩94:6;賽1:23;10:2;耶5:28;結22:7;瑪3:1)。在《新約》中,《雅各書》告誡人們:“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眷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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