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監察局

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監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監察局
  • 外文名:Taiyu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Bureau
  •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訪室等
  • 地區:太原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81號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太原市監察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以及上級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規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協助市委加強黨風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和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規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政府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協助市委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一級黨的紀檢監察部門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可以對同級黨委委員違紀行為進行初查。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縣(市、區)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按人事管理許可權作出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對行政處分不服的申訴,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黨風、黨紀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監察對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四)負責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及其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協助市委、市政府擬定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有關法規的實施意見,參與制定有關地方規定。
(五)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級機關各部門、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處級以上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室)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對派駐市級機關各部門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幹部進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見;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一、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鬥爭和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市紀委監察局工作計畫、報告、總結、請示、重要檔案及市紀委監察局領導同志的有關講話,編寫市紀委監察局通報、工作簡報、會議紀要、重要情況和有關信息等;負責市紀委監察局大事記的收集整理; 二、督促檢查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監察部、省委、省政府、省紀委監察廳、市委、市政府關於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市紀委監察局領導批辦件的落實情況;負責對市人大、市政協委員工作議案、提案的答覆等;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綜合和統計分析;負責與市紀委委員的工作聯繫;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辦公廳(室)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負責市紀委全會、常委會及市紀委監察局日常工作會議的會務組織;負責委領導日常活動的安排工作; 四、管理機關行政經費;監管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市紀委監察局的財務工作和會議、接待等後勤服務工作的計畫制訂、協調與監督管理;保障機關職能活動正常、高效、有序運轉。 五、負責市紀委機關的對外聯繫、文秘工作、密碼管理、機要檔案的收傳送閱、檔案印製、黨刊征訂、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保管並使用市紀委監察局和辦公廳印章;負責市紀委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各種檔案、文稿的把關、校核、列印和分發;負責市紀委監察局計算機網路和并州廉政網站的維護、管理,以及政府網站公開信息的編制、發布。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監察綜合室   一、按照省、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抓源頭的安排部署,對全市源頭治理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政策指導、監督檢查、調查研究和情況綜合。主要是:對全市“六項改革”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含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投資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兩項制度”即政府集中招標採購制度、產權交易制度、“一項規範”社團、行業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規範等專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源頭治理工作中的案件進行調查;二、對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三、承擔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四、承辦協調市監察學會秘書處有關工作;五、負責對全市(縣、市、區)監察綜合室進行業務指導;六、承辦紀檢委、監察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研究室   一、負責市紀委監察局工作報告、領導重要講話等檔案的起草工作; 二、負責調查研究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有關改革的貫徹落實情況,掌握社情民意,向上級報告工作的情況、新問題; 三、負責了解全市反腐倡廉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總結推廣黨風廉政建設典型經驗; 四、負責開展反腐倡廉、理論研究和工作對策研究,為上級和常委會決策,指導工作服務; 五、負責完成中紀委、監察部和省紀委、監察廳部署的課題調研及其它調研任務; 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改革法規的研究審改和把關。
宣傳教育室   一、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宣傳工作,了解、指導、檢查各縣(市、區)紀委的黨性黨風教育工作; 二、主動協同黨的組織、宣傳部門抓好黨員的經常性教育,使黨性黨風教育工作制度化、經常化; 三、組織編印黨性黨風教育輔導材料和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電化教育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新聞報導和聯繫新聞宣傳單位工作; 四、負責中紀委有關圖書資料及音像製品的發行工作; 五、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黨風廉政建設室   一、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意見; 二、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及實施方案; 三、組織全市性的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負責黨風廉政監督工作; 四、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制定的執行情況和民主生活會上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的對照檢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協調、督促對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制度的典型案件的查處; 六、協調、督促、檢查作風建設與廉政管理工程的落實; 七、協調、督促、檢查國有控股企業黨風就是和反腐倡廉工作;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案件審理室   一、審理本機關批准或作出處分決定的案件;二、審理需呈報上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同級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三、審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報送的重要、複雜案件和徵求意見案件及備案案件;四、按照受理申訴案件職責範圍,受理不服黨政紀的申訴案件;五、辦理本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六、對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和執行紀律的情況調查研究,進行業務指導和案件質量監督;七、草擬有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條規和規定及制度 ;八、通過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發揮案件審理工作的綜合效應和治本功能。
信訪室(舉報中心)   一、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接聽舉報電話和從網際網路上收集民眾舉報; 二、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和批評、建議、詢問等問題; 三、提供信訪舉報信息,反映信訪工作情況,篩選案件線索; 四、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信訪舉報案件; 五、督促、催辦、審核轉請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承辦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 六、直接查辦急待查明、易查易結、打擊報復舉報人等信訪舉報案件; 七、辦理重要的信訪舉報問題; 八、對反映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以及輕微違紀的信訪問題實施信訪監督; 九、制定有關信訪舉報工作的規章制度; 十、對信訪舉報工作和信訪舉報反映的突出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十一、實施信訪舉報宣傳和信訪舉報教育工作; 十二、對系統的信訪舉報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幹部室   一、負責委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二、負責委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工人的考察、考核、任免、調配、交流、獎懲、鍛鍊、專業技術職務(技術等級)評聘和人事檔案管理; 三、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定、編制和領導班子的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察、調配、任免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考察了解地、市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的表現情況,考察、審核縣(市、區)紀委換屆選舉候選人名單,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管理工作; 五、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紀檢、監察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 六、受理涉及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新建路81號。
太原市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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