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區環保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小店區環保分局
  • 所在城市:太原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局長:牛愛民
領導班子,職 能,科室設定及職責,

領導班子

局 長牛愛民:在市環保局和區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工作。
副局長馮志宏:在局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業務科、環境監理大隊的各項工作。
副局長鄭小瑛:在局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綜合考核科、法規宣教科、環境監測站的各項工作。

職 能

二、協同區政府有關部門擬定全區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對全區重大經濟政策的環境影響評價,組織制定全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
三、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區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防治工作;負責組織重點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實施監督;負責管理環境監測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統計工作;組織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自然保護工作。
四、擬定全區生態鄉鎮建設規劃和計畫,組織擬定生態環境指標和考核辦法,指導全區生態農業建設和鄉鎮企業污染防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環境保護科技政策;制定全區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環境保護示範工程建設和管理環境標誌工作。
五、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件及造成重要生態破壞的行為,協調全區的環境污染糾紛,辦理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建議和提案。
六、處理和接待民眾來信來訪。
七、管理全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
八、承擔區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和日常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設定及職責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局各部門工作;負責檔案、職工教育等工作;負責人事、財務等工作;負責治安保衛、計畫生育、後勤服務、固定資產及車輛管理等工作。
業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項目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新、改、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審批及項目建成後的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負責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放射源的管理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考核、生態建設、總量控制、限期治理、環境統計報表報送工作。
綜合考核科
組織落實完成局內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創優政務環境、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工會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活動;負責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組織好座談、慰問等工作。
法規宣教科
負責完成局內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完成全局的信息編髮、報送工作;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計畫,按計畫組織實施職工政治、業務的管理、培訓、考核等工作,按期監督檢查科室學習情況程式學習筆記;負責全局網路管理,辦好電子政務欄目,及時更新欄目信息,建立電子檔案;負責組織地球日、環境日等環境宣傳教育,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的創建工作。
下屬單位
環境監理大隊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對污染源排污情況和污染防治實施及其他環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進行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理;負責一般信訪案件及“12369”和“12319”舉報案件的調查處理,參與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排污收費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徵收;負責對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交流執法工作經驗。
環境監測站
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對轄區內的污染源實施監督監測,掌握污染源排放情況,編寫報告,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各類監測數據或報告;接收上級環境監測站的業務指導,搞好監測站技術業務培訓、監測質量保證和年度考核;在確保完成指令性任務的前提下,利用本單位技術力量,為社會提供科技服務。
地 址:太原市小店區小店街辦人民北路25號
郵 編:0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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