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婁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建設和縣城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婁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性質:政府組成部門
  • 職能:主管全縣建築活動
  • 所在區域:太原市婁煩縣
部門職責
建設局是負責全縣規劃設計,主管全縣建設事業和城市管理的政府組成部門。
1、
2、負責縣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各項專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及審查報批。
3、指導和管理縣城建設、拆遷、道路橋樑、排水、道路照明、園林綠化、市容環衛、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公用等工作,協調處理縣城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4、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徵收及建設項目方面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編制城鄉建設中、長期計畫,編制下達、調整城鄉建設年度計畫;負責提出城維費和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切塊使用計畫;負責對建設系統企事業單位實行財務監督。
6、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城市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總概算、決算;統一組織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協調處理城鄉建設中的重大事宜。
7、主管全縣建築活動,負責全縣建築業的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市場秩序。
8、負責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建設、配套設備、市政工程建設的招投標活動及管理監督。
9、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和發展房地產市場。
10、負責全縣小城鎮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11、負責全縣工程勘察和設計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製品的推廣;負責施工圖勘察設計的審查。
12、指導和管理全縣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抗震減災和震後重建工作。
13、擬定建設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承辦專業技術職稱報送及建設事業、城市管理等有關方面資質審查、報送管理工作。
14、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文明縣城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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