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婁煩縣公安局

太原市婁煩縣公安局,太原市婁煩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太原市婁煩縣治安及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婁煩縣公安局
  • 部門職責:研究和推進公安管理體制改革
  • 工作: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 地理位置:太原市婁煩縣北大街
部門職責,地理位置,

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2、研究和推進公安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公安隊伍革命化、知識化、專業化和正規化建設。
3、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方面的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制定對策。
4、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參與和處置民眾性突發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5、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槍枝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規定的特種行業等。
6、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7、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8、指導和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10、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和設施。
11、管理全縣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有關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2、管理婁煩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13、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管理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業務工作。
14、監督管理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15、全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執勤活動的督察工作。
16、全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開展公安宣傳和教育工作。
17、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工作。
19、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理位置

太原市婁煩縣北大街
婁煩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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