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

"太初有,道與神同在,道就是,是基督教聖經《新約·約翰福音》開篇第一句話。

老子想爾注》:散形為炁,聚形為太上老君。道就是太上老君。太上老君乃無生之至精——自有永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初有道
  • 外文名:Too early
  • 出處:《新約·約翰福音》
  • 套用範圍: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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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是《聖經》新約的一卷書,本卷書共21章。記載了耶穌的生平。

相關內容

耶穌

(一)是道(1節上):
1. 道與神的關係(1~2節):
『太初』與『起初』(創一1)原文同字,但兩處的意義卻不同;『起初』是指神創造的開始,亦即時間的起頭;『太初』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在已過無始的永遠里就已經存在──自有永有。
『道』(logos)指『話』或『言語』,但與平常應時的『話』(rhema)有別,這裡的『道』指『常時存在的話』。這裡的『道』即解釋、說明、彰顯並代表神的屬性。耶穌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他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是他將神表明出來(參18節)。
「道與神同在」這句話至少有下列四個意思:(1)表明『道』與『神』一樣,是有位格的;(2)表明『道』與『神』處於同等的地位,並不分孰優孰劣;(3)表明『道』與『神』彼此同時存在,並無孰先孰後之別;(4)表明『道』與『神』彼此面對面,彼此之間心意相交相通,向著對方並無秘密。
耶穌基督與父神同時存在,是與神同等的(腓二6),並且深知熟悉神的心意。
2節不僅是第一節的重複,並且也是一個確認:指出耶穌基督在已過無始的永遠里,就已經是神,基督的神性乃是永恆的,絕對的。從亘古到永遠,他就與神同在,他也是神。難怪在《約翰福音》里沒有提到耶穌的家譜,因為他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
2. 道與萬有的關係(3節):耶穌基督不但不是被造物,反而是神創造萬物的憑藉(參西一16~17;來一2);離開了他,便沒有萬物。
3. 道與人的關係(4~5節):耶穌基督是生命的源頭,也是光的源頭(參詩卅六9)。所以他來了,就是要叫人得生命(參約十10)。神的生命一進到我們裡面,就成為「人的光」。我們就在這一個光中,一面看見主耶穌是何等榮耀、尊貴、偉大、豐富;一面也看見自己是何等污穢、卑賤、渺小、貧窮。當生命的光照在我們裡面,黑暗就不能勝過它;相反地,光卻能驅散黑暗。
4. 道與先鋒施洗約翰的關係(6~8節):約翰只是點著的明燈(參五35),向人指明世上的光(參九5),他自己並不是那光。傳道人固然配得著信徒的尊敬(參提前五17),但要小心守住自己的地位,以免重蹈撒但的覆轍──高抬自己,要與神同等。
5. 道與世人並以色列人的關係(9~11節):光有真光和假光之別。世界上有真的,也必有假的;教會裡面有真基督、真道、真先知,也會有假基督、假道(異端)、假先知。所以信徒應當慎思明辨。
光雖然普照全人類,但有的人受益,有的人則未受益,乃因各人對光的反應不同(參八12)。
6. 道與信徒的關係(12~18節):『接待』這個字的原文,在可12:19翻作『娶』。所以我們接待基督,不是今天接待,明天就請他出去。我們的接待乃是像人娶妻一樣,是終生的事,是生命上的聯合。
人除了由神重生之外,沒有辦法靠自己天然的能力、聰明或才幹,來臻於光明至善的境界。
「不是從血氣生的」得救不能血脈相傳;我們不能說父母親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來就命定是基督徒。
「不是從情慾生的」得救不是靠肉體的意志;我們得救時雖然需要決志,但沒有悔改相信的決志,仍然不能叫我們得救。
「不是從人意生的」得救不是靠傳道人的幫助;雖然我們得以聽到福音,乃是別人的一種幫助,但若沒有聖靈的光照感動,仍不能使我們真實得救。
(二)他是神(1節下)
1. 他是真光(9節)
2. 他是父懷裡的獨生子(18節):父的獨生子借著話、生命、光、恩典和真理,將神表明出來。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分賜,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給人享受,真理是神給人實化、領略。借著這五件事,神在子裡完全表明出來了。
「父懷裡」,說出基督是父所最喜愛的;「獨生子」,說出父的一切惟獨由他承受。
耶穌簡介
1. 他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9節)
2. 他要賜人作神兒女的權柄(12節):凡與主聯合的,就得著權柄,也能作神的兒女(參12節),所以也就與主耶穌一同蒙父喜愛,並且一同承受父一切的豐盛。我們要認識神,必須借著耶穌基督;我們越多經歷主,就越能清楚認識神。
3. 他來住在我們中間(14節):「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話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來是抽象、難以捉摸、看不見、觸不著的,如今在肉身里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這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的意思。
「住在我們中間」『住』字原文作『支搭帳幕』;基督作為神的帳幕,是神在地上人間的居所,他無論到那裡,神也就到那裡。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帶著神住在人中間,所以他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恩典』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真理』指並非虛無飄緲,而是具體又實在的一種認識。『恩典』特指神在基督里作我們的享受;『真理』特指神在基督里成為我們的實際體驗和經歷。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二9),所以我們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三、我們該如何待他:
1. 接待他,就是信他的名(12節)
2. 領受他(16節):「我們都領受了,」『我們』指所有的基督徒,包括那些未看過耶穌肉身的人。
「恩上加恩,」意思不是『恩典回應恩典』,而是『恩典之上復加恩典』,意即『足夠應付我們每項需要的恩典』(參林後十二9)。
3. 見證他(15節):『以前』兼指時間和地位。施洗約翰在此承認主耶穌在時間上,亘古就已經存在;在地位上,尊貴超越過一切,無人能與倫比。

老子

老子研究中的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即老子的道究竟是物質實體抑或是精神實體的問題。
然而,若要在正理解老子,沒有必要陷入這種經院式的循環辯論中,而應當深入分析“道”的真實意義。如果打破老子思想的神秘外殼,通而觀之,那么老子的全部哲學可以提挈領地概括為三句話,即:太初有道。
其道一為“變”,二為“反”。
聖人用之:明道,通變用反。
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這兩句話是《道經》的開篇之首,對於老子全書具有提綱挈領的意義。它以思辨的形式,道出了規定與否定、有限與無限的辯證關係。
斯賓諾莎曾經提出一個著名的命題;“規定就是否定。”斯氏的這個命題所提示的是這樣一個道理;對於具有無限性的實體來說,在質上對它的每一種確定,都必然意味著對其無限性的限制,因而意味著否定。
斯賓諾莎曾經把無限性比做一個圓環。因為一個線段當它構成封閉的圓圈時,是既無起點也無終點,因而在質上是無限的(儘管它在量上是限的)。而其它任何一種開區放問的線段,則無論在量上可以延展多么長,但在質上總是受到起點和終點的規定,因而是有限的(正是在同樣的意義上,黑格爾把“絕對理念”也比做圓圈)。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個命題,與斯賓諾莎的“規定即否定”這個命題具有相同的涵義。老子認為,記本身無起點亦無終點,“繩繩兮不可名”(14章),是不可規定的無限實體。但另一方面,老子又認為,道也不是棲身於宇宙之外的一個超越物,它存在於宇宙中,存在於事物中。 這裡老子實際提出了一種蘊涵矛盾結構的命題,即:
一方面—— 道不可道,不可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道無形,無象。(“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14章)
另一方面—— 道可道,名可名。(“吾不知其名,強為之名,字之曰道。”)(15章)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21章)
道有形,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精”。)(21章)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康德所謂“二律背反”,也就是邏輯上的所謂“悖論”。
黑格爾曾指出:“東方的哲人每每稱神為多名的或無量名的,……因為有限的名詞概念,不能滿足理性的需要。”(《小邏輯》第 109頁)老子之所以視道為不可道,不可名其原因蓋也在於此。
老子認為,駕馭著方有而又超越千萬有之上的道,乃是萬物所生的本根。“夫物芸芸,各歸其根”(16章)。由這一觀點中,他引出反感覺論的認識論。他說:“天下有始,司以為天下母。即得其母,以知其子。”(52章)“不出於戶,以知天下。不窺於牖,以知天道。(47章)“其出彌遠,其知彌少。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不為而成。”(47章)
宇宙中的萬物紛紛芸芸,而“道”卻是他們的總體、本根。由於萬物形態及現象的多樣性,所以任何感官的把握都只能達到片面的局部。只有理性的思辨才能把握萬物的總體實體和本體,“道”。從而做到“不行而知,不為而成。”
老於貶低感性認識的原因,是因為他從宇宙現象和人世經驗的流動不居中,意識到感性認識的表面性、片面性、偶然性、主觀性。黑格爾指出:
“對那些斷言感官對象的實在具有真理性和確定性的人,他們最好是回到那最低級學派的智慧……因為對於那些了解了這種神秘的人不僅僅達到了對感官事物的存在的懷疑而且甚至於對它們的存在感到絕望,他們一方面否定了感官事物,一方面也看見感官事物否定其自身”。(《哲學史講演錄》第2卷第241頁)
老子正是從對感性事物的這種否定中走向對感性知識的懷疑和否定。他要求越過感性現象而直接深入到對宇宙實體——道的認識。他認為只有通過對這種普遍規律的認識才可以推導出對各種特殊事物的先驗性的認識。所以老子這種反感覺論的認識論,實質乃是中國古代哲學中一種尚處在萌芽形態的理性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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