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縣

天津縣

天津縣,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建制。雍正九年(1731)升天津直隸州天津府,轄天津、靜海、青縣、南皮、鹽山、慶雲、滄州六縣一州。1928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設立“天津特別市”。天津縣劃歸河北省,縣治遷到灰堆。1952年4月21日,天津縣劃歸天津市,縣治在鹹水沽。1953年5月14日,天津縣行政建制撤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縣
  • 所屬分類:縣
  • 縣治:鹹水沽
  • 氣候條件:暖溫帶半濕潤大陸季風型氣候
歷史沿革,近代記載,

歷史沿革

天津地區金貞祐二年(1214)前,設“直沽寨”,派都統完顏佑、副都統完顏咬住戍守,“直沽”之名始見史籍。天津成為畿南軍事重鎮。
元至元十九年(1282)海漕開通,直沽成為漕運樞紐,為此在大直沽專設了接運廳和臨清萬戶府;並修建了直沽廣通倉等糧倉。至元年間(1264-1294)還在大直估、三岔口分別建了天后宮(東、西廟)。1234年三岔沽一帶鹽滷湧出,特許高松、謝實等18戶在此設灶煮鹽;兩年後,又專門設立“三岔沽司”、“大直沽司”,管理直沽鹽場。
元延祐三年(1316)在直估設“海津鎮”,命副都指揮使伯顏鎮守。
明建文二年(1400),燕王朱棣以“靖難”為名,與其侄朱以炆爭奪皇位,率兵從直沽渡河南廠,偷襲滄州,攻下南京,建文四年(1402)奪取了政權,翌年改元“永樂”。
永樂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在直沽設衛,命工部尚書黃福、平江伯陳瑄、都指揮僉事凌雲、指揮同知黃綱興工築城,並賜名“天津”,意謂“天子車駕渡河之處”。天津始有此名。
永樂二年十二月九日(1405年1月9日)設天津左衛。永樂四年十一月八日(1406年12月18日)改青州右衛(一說青州左衛)為天津右衛。
“衛”是明朝的軍事建制,由指揮使統領,直隸於後軍都督府。每衛士兵足額5600人,天津三衛士兵定額16800人。
清朝雍正三年(1725),改衛為州,天津開始建立地方政府,天津縣建置;九年(1731)昇州為府,轄天津、靜海、青縣、南皮、鹽山、慶雲、滄州六縣一州。

近代記載

1912年(民國元年)3月,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北京政府”(“北洋政府”)成立。是年7月,撤銷天津縣的建制,保留了“府”;1913年4月,又撤銷天津府,重建天津縣。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占領天津,南京國民政府設立“天津特別市”。天津縣劃歸河北省,縣治遷到灰堆。1930年6月,天津特別市改為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管的直轄的天津市。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建立天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同時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1952年4月21日,天津縣劃歸天津市,縣治在鹹水沽。1952年10月10日,天津市將原行政區合併為8個行政區。同時,將市區農村部分劃歸天津縣,將原天津縣的灰堆地區劃入市區。1953年5月14日,天津縣行政建制撤銷,設立了東郊、西郊、南郊、北郊4個郊區。即現在的東麗西青津南北辰四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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