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版彭宇案

天津版彭宇案

天津版彭宇案,許雲鶴駕車沿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由南向北行駛,遇王老太在紅旗路上由西向東跨越中心護欄後倒地受傷,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判賠108606.34元,因與江蘇南京彭宇攙扶跌倒老人反成被告的經歷相似,許雲鶴被網友稱為“天津版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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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天津版彭宇案
1、根據紅橋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定:許雲鶴被判決承擔40%的民事責任,賠償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殘疾賠償金87454.8元。
2、判決理由是不能確定小客車與王老太身體有接觸,也不能排除小客車與王老太沒有接觸。被告發現原告時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離內作為行人的原告突然發現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駛來車輛的影響。
3、許雲鶴對此不服提出抗訴,他表示只想要一個清白,“就算讓我賠10塊錢,我也要把官司打到底。人根本不是我撞的,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從根本上就不是錢的問題。”許雲鶴說。

相似案例

1、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台等車。人來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彭宇表示無辜。法院一審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2、此案引起社會的廣泛質疑,彭宇案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定,並且申請撤回抗訴,最後案件以和解撤訴結案。

公眾熱議

1、許雲鶴說有個網友曾告訴他“幫人”的技巧。這位網友曾在雨夜開車回家,看到一位老人倒在馬路上,於是他把車停在了離老人200多米遠的地方,走路過去攙扶老人。
2、開了十幾年計程車的王司機表示前幾天開車進胡同,看到一位老太太摔倒在地上,手上拿的早點撒了一地,我猶豫半天還是掉頭走了,她表示真不是沒有同情心,而是實在怕被訛上,賠錢在其次,關鍵是受不起那個刺激,也沒時間跟他們掰扯這些糾纏不清的事。
3、如果證據不充分就判定司機承擔責任,那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該案的主要問題應該是事實層面,而不是法律層面。根據《民事訴訟法》,有“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老太太一方應拿出充分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
4、,目前由於該案的相關證據不足,法官確實很難做出判決。如果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就判定司機承擔法律責任,勢必會再次損害社會公共道德體系,那就真的成了第二個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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