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巡撫

天津巡撫明朝先後設定的42個巡撫之一。萬曆二十五年(1597)設定,二十七年(1599)撤銷。天啟元年(1621)復置,至明末不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巡撫
  • 朝代:明朝
  • 設定年代:1597年
天津巡撫是有明一代先後設定的42個巡撫之一。萬曆二十五年(1597)設定,二十七年(1599)撤銷。天啟元年(1621)復置,至明末不輟。
明朝派遣中央部、院的高官任地方上的巡撫,為的是既統一一分為三的省級政區的事權,又不使地方產生專權的弊端。巡撫到各地後,原來互不統屬的都指揮使司(軍事)、布政使司(治民)、按察使司(察吏)統歸巡撫管轄,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時,巡撫又始終不是正式地方官,朝廷可隨時召回另派。明朝巡撫的管轄區域大小很不相同,有的與省境大體相當,有的兼跨兩省或幾省交界之區,有的只占省內一府或數府之地。由於巡撫制度的種種優越性,到了明中後期,巡撫已經逐漸成為實際上的省級政區長官,其轄區也成為實際上的省級行政區了。
天津巡撫在數十個巡撫中是轄區比較小的一個,而且前後只存在了26年,但其特點還是很突出的。
天津作為海防重鎮,設定巡撫防禦外敵海上入侵,確保首都安全是第一位的。即史書上記述的所謂“外防海口,內護神京”。第一次設天津巡撫,是因為日本侵略朝鮮。明朝一方面發兵朝鮮援救,另一方面在天津設巡撫,以加強海上防衛,保衛京城。第二次設天津巡撫,則是因為後金連續攻克瀋陽遼陽等地,緊急派遣天津巡撫,也是要其“專飭海防”,防備後金從海上攻入,保衛首都的安全。
天津巡撫的轄區也很特別,萬曆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初置時,專治海上事務,並無陸地轄區,天津地面上各種事務仍歸保定巡撫管轄。待到天啟元年復置時,天津巡撫才有了陸上轄區。據史料記載,當時天津巡撫轄河間府全境,順天府武清寶坻二縣,永平府灤州樂亭二地及附近海島,天津兵備道各軍事單位也歸天津巡撫節制。這種初置僅管海上防務,復置才有陸上轄區的現象,在明代巡撫中僅此一例。
天津巡撫的設定,對天津的城市發展影響頗大。首先,在距今400多年前的明萬曆年間,由於設定了天津巡撫,第一次把天津及周邊地區的行政地位提升到與省級行政區相當的層次,而且這個相當省級的行政區以天津作為專名,這無疑對確立天津近現代城市地位,起到重要鋪墊作用。另外,天啟元年天津巡撫復置時,轄區是從保定巡撫和順天巡撫轄區中劃分出來的。從此三個巡撫鼎足而立,在今河北省境內形成順天(轄今北京山海關河北北部地區)、保定(轄今河北省中南部地區)、天津(轄今天津及河北東部地區)三巡撫轄區相互依存的新行政區劃格局。這種新的政區格局,同樣對後代產生重大影響。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