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費用支付和不予支付範圍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費用支付和不予支付範圍》是一部遼寧省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6年06月11日發布,1996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費用支付和不予支付範圍
  • 發布單位:80608
  • 發布日期:1996-06-11
  • 生效日期:1996-07-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一、支付範圍,二、不予支付範圍,

簡介

【發布單位】80608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6-06-11
【生效日期】1996-07-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大連市職工醫療保險費用支付和不予支付範圍
(1996年6月11日大政發〔1996〕53號)

一、支付範圍

1.投保人在約定醫療機構就診,符合規定的門診和住院的治療費、藥品費(按《遼寧省公費醫療、勞保醫療藥品報銷範圍》和大連市有關規定執行)、檢查費等基本醫療費用。
2.因急診、外出或探親,不能赴約定醫療機構就診,在就近的醫療機構就診,並有病歷記載的醫療費用。
3.根據規定並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准轉診外地、市內轉院的醫療費(床位費不得超過同類人員在市內住院的最高標準)。
4.機關(含團體)、事業單位職工計畫生育手術的醫藥費(企業按《大連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執行)。
5.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因公負傷、致殘的醫藥費用(企業按《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6.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准設立的家庭病床,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二、不予支付範圍

1.各種不屬於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藥品費。
2.掛號費、門診病歷工本費、出診費(含家庭病床巡診費)、會診費、會診醫務人員的差旅費、就醫差旅費、救護車費、一伙食費、營養費、住院陪護費(含陪護床位費)、非醫院規定的護理費、新生兒所用一切費用(含保溫箱費)、產婦衛生費、押瓶費、損壞公物賠償費、電爐費、電話費、煤氣費等。
3.病人住院用的生活用品費、護工費、個人生活料理費。
4.醫療諮詢費(包括心理諮詢、營養諮詢、健康諮詢)、優質優價費(指醫院開設的特需服務及優質優價床位費)、氣功費、食療費、體療費、各種按摩費、醫學研究費、人體信息診斷的檢查費以及中風預測、健康預測、疾病預測等各種預測費。
5.非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的各種體檢、預防服藥、預防接種、疾病普查普治、原發性男性不育、婦性不孕的檢查和治療費。
6.各種美容、矯形、減肥及生理缺陷等的手術、檢查、處置、藥品治療費用以及使用矯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費用。如治療粉刺、雀斑、面部色素沉著、黑斑、口吃、兔唇、鞍鼻、對眼、斜視的費用;單眼皮改雙眼皮、脫痣、穿耳、平疣、面膜、按摩美容、染髮、美容性潔齒、牙列不整矯治、鑲牙、配眼鏡以及裝配假眼、假髮、假肢、助聽器、助行器、各種治療鞋、治療襪、藥枕、藥墊的費用;配置各種家用檢測儀(器)、家用治療儀(器)、磁療用品、彈性繃帶、各種牽引帶、拐杖、皮鋼背心、鋼腰圍、鋼頭頸、胃托、護膝帶等費用。
7.減肥門診、戒菸門診、戒毒治療、性病治療(愛滋病除外)的費用及屬於教學、科研和臨床驗證的一切費用。
8.精神病人的司法鑑定、勞動鑑定以及職工的勞動鑑定費。
9.由於打架、鬥毆、酗酒、交通肇事、醫療事故、傷害責任事故、故意自傷自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10.出國以及到港、澳、台地區探親、開會、洽談、考察、進修、講學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11.各類會議所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費。
12.住院病人不遵醫囑拒不出院者,自醫院通知出院第二天起的一切費用;掛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條件的醫療費。
13.未經批准轉診或未辦理住院手續的醫療費;與患者病情無關的藥品、檢查、治療費;處方與診斷不符的藥品費等。
14.未經物價和衛生主管部門批准的醫院自定項目、新開展項目的檢查、治療和自製藥品,以及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發生的一切費用。
15.到非約定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藥費(急診搶救及批准轉診轉院者除外)。
16.國家、省、市規定其他不屬於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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