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保險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 [2013] 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29號)和《中共大連市委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的意見》(大委發 [2013] 5號)等檔案、法規精神,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業保險成果,大力促進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繼續提高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切實保障農民民眾利益,市政府提出加快推進我市農業保險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業經大連市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保險的實施意見
  • 審核會議: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
  • 頒布機構:大連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3年12月4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 [2013] 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29號)和《中共大連市委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的意見》(大委發 [2013] 5號)等檔案、法規精神,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業保險成果,大力促進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繼續提高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切實保障農民民眾利益,市政府提出加快推進我市農業保險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業經大連市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服務都市型現代農業建設為宗旨,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和協同推進的原則,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完善農業保險扶持政策,健全保障服務體系,優先開展中央財政補貼範圍內的農業保險險種,積極有序推進未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的農業重點特色產業保險險種,支持區市縣(先導區)結合當地實際自主開發和組織實施特色效益農業保險險種。通過有效推進手段,逐步擴大參保險種、參保對象和保險責任範圍,進一步完善符合我市市情的農業保險制度,構建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農業保險體系,不斷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通過努力,力爭全市大田作物保險險種基本實現全覆蓋,其他險種投保率穩步增長。
二、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制度
(一)逐步完善保險責任和費率設定。穩步擴大責任範圍,將保險責任擴大到包括熱帶風暴級以上熱帶氣旋、大風、常見病蟲害、大規模疫病等主要大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科學調整費率設定,使各險種費率水平更加符合實際。
(二)不斷發展保險險種。根據我市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在目前玉米、水稻、大豆、花生、馬鈴薯、設施農業、蘋果樹、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肉蛋雞、森林12個保險險種目錄基礎上,2014年開展農機地方性保險險種試點,今後幾年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險種目錄體系,不斷發展保險險種。鼓勵各區市縣(先導區)探索開發漁業等特色保險險種。
(三)逐步擴大參保對象。加大引導力度,將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肉蛋雞等險種的參保對象從大戶擴大到以大戶為主、兼顧部分散戶,逐步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農戶。進一步擴大其它保險險種農戶參保面,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以下簡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在有效控制風險並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前提下,組織規模以下種養散戶集體參保,讓更多農民得到實惠。
(四)構建基層服務網路。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農業保險機構增設基層服務網點,建立適應農業保險需求的服務網路體系;要注重整合社會人才資源,完善由農業專家組成的農業保險技術服務隊伍,負責農業技術指導和重大災害及疫情後的救災技術指導,協助保險機構做好“五公開、三到戶”等工作。保險機構要加強與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種養大戶、農村基層金融機構等的合作,建立農村保險服務網路。通過建立鄉級農業保險服務機構和組建農業保險協保員隊伍,做好農業保險政策宣傳、保費收取、投保清單編制等基礎工作,提升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和服務質量。
(五)完善定損理賠機制。完善農業保險24小時報案、大災快速理賠等制度,最佳化大災理賠流程,加快農業保險理賠速度,保險機構與受災投保農民達成賠償協定10個工作日內,要通過“一卡通”支付方式將理賠款支付給受災投保農民,確保受災投保農民及時得到賠款。要進一步完善保險險種損失鑑定辦法,充實理賠糾紛裁定專家庫,規範理賠糾紛裁定程式。要加強基層定損組織建設和人員培訓,保險機構對參加定損的農技人員給予一定的工作補貼,費用在保險成本中列支。
三、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
(一)加大財政保費補貼力度
1.各級財政每年按照農業部門提供的投保計畫安排足額的農業保險專項資金,農業保險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對保險機構據實結算。
2.各級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原則:已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的農業保險險種,由市和區市縣(先導區)財政共同承擔地方配套補貼,中央、市、縣財政補貼比例不低於總保費的80%;市級組織實施、未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的農業保險險種,市財政給予一定支持,區市縣(先導區)財政給予配套支持,市、縣財政補貼比例不低於總保費的50%;各區市縣(先導區)自主實施的特色農業保險險種,財政補貼比例由當地政府確定。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3.有條件的區市縣(先導區)可增加對參保農民的保費補貼。各級財政按實結算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於當年年底一次性與保險機構結算。市與區市縣(先導區)財政對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每年安排預算資金出現結餘或短缺時,財政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好資金調度。
對於已列入保費補貼的農業保險險種,如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疾病等,市政府不再給予投保保戶資金救助。
(二)探索建立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級有關單位探索建立市級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探索建立縣級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重點建立大災風險準備金。大災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大災之年對保險機構適當補貼。保險機構也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大災風險準備金,加強風險管理。
(三)落實國家對農業保險業務免徵營業稅等稅收政策
各級稅務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保險條例》要求,落實農業保險業務免徵營業稅等稅收政策。
(四)支持保險機構拓展市場
為確保農業保險工作可持續經營,各區市縣(先導區)要制定鼓勵措施,推動保險機構在當地積極開展農民房屋保險和其他“三農”有關的生產、財產、人身傷害、醫療等涉農保險,探索構築全方位的農業、農村保險保障體系,培育涉農商業保險市場,建立“以險養險”的補充機制,為我市農業保險的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五)鼓勵金融機構優先支持參保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鼓勵銀行機構積極開展農業保單質押貸款,加大對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擔保機構優先為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融資擔保。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進一步明確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分工。市農委主要承擔全市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農業保險的綜合協調、政策調研、方案制定、組織實施等,並開展相關宣傳發動和培訓,幫助基層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及時調度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制定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的有關管理辦法,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清算以及使用的跟蹤監督。市金融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協調工作。大連保監局主要負責對保險機構的業務指導和運行情況監督。市氣象局主要負責及時收集提供相關氣象數據和專業分析,協調做好災害界定工作。大連市農村商業銀行主要負責將保險機構劃撥的農業保險理賠款直接打入農民個人專用銀行存摺(卡)中,並確保理賠款10個工作日內到賬。市直其他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和保險機構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加快推進農業保險工作。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農業保險工作,要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組織領導機制,健全農業保險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各部門工作分工,切實加強對農業保險的工作領導,及時解決農業保險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加快推動農業保險工作健康發展。
(二)列入政府績效考評指標。參照省政府將農業保險列入對市政府績效考評指標,從2014年起,市政府將農業保險列入對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績效考評指標。
(三)加大工作宣傳力度。全市各級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和保險機構,利用多種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向廣大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進一步宣傳農業保險的重要意義和政策,進行保險法規和誠信教育,普及農業保險知識,增強廣大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投保積極性。各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和保險機構要繼續組織好對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為組織開展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農業保險工作打好基礎。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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