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大竹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根據《達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達市安監〔2015〕11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範圍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特制定大竹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內容
(一)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
3.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
4.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
5.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
1.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
2.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
3.嚴禁在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
4.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
5.嚴禁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產品。
二、治理範圍及方式
(一)關閉不符合要求的經營點;
(二)整治“三嚴禁”、“六嚴禁”問題;
(三)各鄉鎮(街道)督促業主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場2個;
(四)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指導不符合要求的零售點進行整改或重新選址搬遷。
三、時間安排
各鄉鎮(街道)、縣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集中力量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政策宣傳、摸排檢查和隱患治理工作。
(一)第一階段:制定方案階段。(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
6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成立工作機構,制定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方案。方案應明確整治內容,零售網點按整治要求對照整改或搬遷。
(二)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鄉鎮(街道)要及時召開轄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動員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要對專項治理進行廣泛發動和宣傳,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總局65號令)規定的零售點須具備的安全條件和這次專項整治的要求公示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條件,向零售戶宣傳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專項治理政策解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
(三)第三階段:整改規範階段。(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對轄區內及行業領域內開展全面排查,對屬於“兩關閉”情況的,告知其限期整改或搬遷,並積極督促(指導)零售點業主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場2個。
(四)第四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對照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三嚴禁”開展全面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零售點存在“兩關閉”、“三嚴禁”及批發企業存在“六嚴禁”的行為,由安監局給予罰款並責令限期整改,拒絕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條件的,吊銷零售經營許可證或提請上級部門吊銷批發經營許可證。
四、職責分工
縣安監局牽頭負責本次專項治理的統籌協調等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和溝通,強化對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為重點,發動基層派出所幹警進村入戶,摸底排查,登記建檔;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偵查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對發現和移交的案件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窩點,做到發現一處、打擊一處。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查處非法攜帶煙花爆竹進入車站、搭乘車輛等違法行為,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車輛。
縣工商質監局負責核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營業執照,負責對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監督,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和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
縣供銷社負責對本系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督促檢查購銷非法生產產品、以及其他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
各鄉鎮(街道):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鄉鎮(街道)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鄉鎮(街道)與村(社區)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採取包村、包戶、包人的方式進行監管,組織派出所幹警定期開展排查,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經營行為。要做好本轄區內的信訪疏導工作,保證信訪不出本轄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大竹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各鄉鎮(街道)要相應成立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推進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街道)、縣級相關部門要通過橫幅、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加大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宣傳力度,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各鄉鎮(街道)、縣級相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及時將相關表格報送至縣安監局危化股。
(四)加強督促檢查。縣政府督查室將不定期對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績效考核,對工作不力、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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